律抉择复注·自恣篇集论解释

42 段

自恣犍度论注

2633“自恣”这个词,要和“十四日”等等分别搭配起来理解。在每一个相应的日子里应当举行的自恣,按不破坏名称的方式就是这样说的。和合,它的体性正如在布萨犍度论注中所说的那样。举行和合自恣的人,除了第一次自恣以外,从月初一日开始,直到迦提月和四月的满月日之间都可以举行,在这之后或之前都不允许。所谓三说、二说、一说,就是“尊者请听……乃至……应三说自恣、应二说自恣、应一说自恣”,这是各自依其白文而举行的自恣。

2634舍弃三种羯磨,只以最后一种来行自恣,意思是:世尊先说了“诸比丘,有这四种自恣羯磨:非法别众的自恣羯磨……乃至……如法和合的自恣羯磨”,接着又说“诸比丘,其中,那非法别众的自恣羯磨,诸比丘,不应作……乃至……诸比丘,其中,那如法和合的自恣羯磨,诸比丘,应当作”。根据这些话,意思就是:舍弃前三种不应作的自恣羯磨,只以被允许的第四种自恣羯磨来行自恣。关于它的分别,有一部分将在“于任何住处有五”等处解说。

2635把前行事宜办完之后——

扫帚、灯、水,以及座位。

在自恣日,这些被称为“前行事”。

欲、清净、时节之宣说、比丘的计数,以及教诫;

在自恣仪式中,这些被称为“前行事”。

完成已宣说的九种前行事之后。

在适当的时候已召集完成——

自恣时,有多少可进行羯磨的比丘,

而且也不存在同分罪。

那里也不存在应当回避的人,

“时机成熟”就是这么说的。

当这四种适时的(解说)已经汇集、圆满结束时。

Ñattiṃ ṭhapetvāti——“尊者请听,今天自恣,如果僧众时机合适,僧众应自恣”这种总括一切的方式,以及“应三说自恣”;又因为布施等事务,夜晚大多已经过去,或者有国王等障碍时,就相应地“应二说自恣、一说自恣、同雨安居自恣”——除了这些“白”之外,它们之间的差别在注疏中已经说明了。正如所说——

如果这样说,那么三说自恣、二说自恣、一说自恣都可以,同雨安居自恣则不可以。但如果说了“应三说自恣”,那就只有三说可以,别的都不可以;如果说了“应二说自恣”,那么二说和三说都可以,一说和同雨安居则不可以;如果说了“应一说自恣”,那么一说、二说、三说都可以,唯独同雨安居不可以;如果说了“同雨安居”,那就一切都可以。

长老比丘应当把上衣偏袒到一边肩膀,蹲坐着合掌,这样对他说:“贤友,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或……第三次,贤友,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或……见到后我会改正。”应当按《大品》210节所说的方式来做。新比丘也应当把上衣偏袒到一边肩膀……第三次,尊者,我向僧团自恣,以所见……或……见到后我会改正。应当按《大品》210节所说的方式来做。

2636长老们自恣时,如果有新比丘,他应当蹲踞而坐,直到他自己自恣结束——这是句义连接。

2637如果四位或三位比丘住在同一个住处、同一个界内,就要先提出动议说:“诸位尊者,请听我说,今天该自恣了,如果诸位尊者觉得时机合适,我们就互相自恣。”这里说的是,先立这个僧团动议,然后才进行自恣。

“应自恣”在这里的意思是:长老比丘应当把上衣偏袒到一边肩膀,蹲踞而坐,合掌之后,对那两三位比丘这样说:“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诸位具寿自恣。请诸位具寿出于哀愍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第三次,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诸位具寿自恣。请诸位具寿出于哀愍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应当这样自恣。新比丘也应当这样说:“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诸位具寿自恣。请诸位具寿出于哀愍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第三次,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或所疑,向诸位具寿自恣。请诸位具寿出于哀愍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应当这样自恣。

2638两位比丘应当互相邀请自恣,不需要先作告白。其中,长老比丘应当这样说:“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所疑,向具寿邀请自恣。请具寿出于悲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第三次,贤友,我以所见、所闻、所疑,向具寿邀请自恣……我见到后会改正。”应当这样邀请自恣。新比丘也应当这样说:“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所疑,向具寿邀请自恣……请具寿出于悲悯告诉我,我见到后会改正。第二次……第三次,尊者,我以所见、所闻、所疑,向具寿邀请自恣……我见到后会改正。”应当这样邀请自恣。

“应决意”的意思是:把前行事项做完之后,说“今天我的自恣是十四日”或者“十五日”,然后说“我决意”,再作决意。正如论中所说:“‘今天我的自恣’这里,如果是十四日,就应决意‘今天我的自恣是十四日’;如果是十五日,就应决意‘今天我的自恣是十五日’,应当这样决意。”由此也已经说明:在一切僧团摄受等白中,到了相应的那一天,就应作相应的称呼。

其余的自恣称为僧团自恣,即由五位或更多比丘所应作的自恣。

2639“已自恣”是指在第一次自恣时已经作了自恣。“未到来”是指因为某种障碍,在前期和后期入雨安居时都没有入安居。“未住”是指在后期的入雨安居时才入安居。正如《小学处注释》中所说:“‘未住’是指在后期的入雨安居时才入安居,因为没有圆满,所以称为‘未住’。”应当作清净布萨,这是整句的关联。这里省略了“在他们面前”这一部分。

2640-1如果在某个住处,有五位、四位或三位沙门居住,他们各自把自恣带到那里后,如果互相邀请,就犯恶作。

“其余”指的是“以非法而和合”等那些判定。“在此”是指在自恣这件事上。“智者”是指持律者。“按布萨中所说的方式”是指按布萨判定中所说的次第。“应推知”应当了知。

2642成就自己的清净:就是让自己圆满受持布萨。成就一切:就是完成布萨等一切事务。不为自己的:就是没有让自己的布萨圆满。

2643“因此”:因为不能使自己的清净得以完成,所以说“因此”。“两者”:指自己和僧团。“就是为了让事务完成”:在这里,也就是在这部讲布萨羯磨等的论书中,是为了完成布萨等羯磨。“清净”:这里用“pi”这个字把自恣也包括进来了。所以下面会说“或取欲,或取清净,或取自恣”。

如果一位比丘在给出欲、清净、自恣时犯了戒,他应当先发露罪过,然后把上衣偏袒到一边肩上,蹲踞而坐,合掌,对那位代收欲等的比丘这样说:“我把欲交给你,请替我持欲,请替我传达欲。”“我把清净交给你,请替我持清净,请替我传达清净。”“我把自恣交给你,请替我持自恣,请替我传达自恣,请为了我的利益而自恣。”

2644“欲由一人”是句子的切分。一个人应该持多人的欲,同样也应该持清净。通过“pi”(也)这个词连接,还应该持自恣。“辗转所持之欲”是指:从多人或一个人的持欲者手中,由另一个人在中间接过去的欲、清净、自恣。不能到达清净,就是不能达到无过失的状态;因为像猫锁链那样的欲等没有到达僧团中间,就造成了别众的情况。

在这里,就像猫锁链的第一个环只碰到第二个环,碰不到第三个环;同样,这些欲等由布施者交给某人之后,就不会再到别的地方去。因为它和猫锁链相似,所以称为“猫锁链”。这里提到“猫锁链”,应当理解为只是对某种锁链的一种指代而已。

2645-6拿了欲、清净或自恣之后,那位持欲者如果还没到达僧团,就承认自己是沙弥等身份,或者还俗,或者死了,那么这些欲等就算没有带到。如果已经到达僧团,之后才承认自己是沙弥等身份、还俗或命终,那么这一切就算已经带到、已经拿来了——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其中,“承认沙弥等身份”,是指用“我是沙弥”这类话,说出自己确实是沙弥等身份,意思是之后就能安住在沙弥的地位上。“等”这个字,也包括了犯了最后那条重罪的人。

2647“到达僧团”是指,最低限度已经进入适合做各种羯磨的四人以上僧团的手掌所及范围,这就是它的意思。“放逸”是指陷入放逸、失去正念。“睡眠”是指已经入睡。“心散乱”是指被夜叉等弄得心神散乱。“不告知”是指不把自己意愿等已经具备的情况告诉哪怕一位比丘。“故意”是指先有意想过,明明知道却出于不尊重而不告知,这样就犯恶作。

2648“他们”是指那些比丘——不论是长老、新学,还是中等戒腊的。由于“观”与“止”相伴而行,所以这里也把“止”包含进来了。而这里所说的止观,特指初期的止观,因此“从事观”的意思是:具备初期的止与观。“日夜”是表示紧密相连的业格用法。“不懈怠”就是不懒惰。

“日夜”这里,用“夜”这个字是指整个夜晚本身,还是只指夜晚的一部分呢?所以回答说“初夜后夜”。初夜就是前夜,也就是第一个夜分;后夜就是后夜分,也就是最后一个夜分。初夜和后夜,在组合成并列复合词时,去掉词尾加上“a”,就说成“初夜后夜”。这里也是表示完全结合的意思。因为在中夜时分,为了消除身体的疲劳,是允许睡觉的。把中夜排除掉,就是为了说明应该在初夜和后夜这两个时段里,不间断地投入修行。“以观为归宿”:因为止和观是这些人最上的归宿和依止处,所以叫“以观为归宿”,意思就是说他们与止观相应、紧密结合。

2649已经获得安乐住的人,就是指那些得到了安乐住的人,是就他们而说的。而“安乐住”,因为它是快乐安住的根本原因,所以这里指的是刚刚修成的止观,意思是已经获得了刚刚修成的止观。“应当不会退失”:如果这样修行,所谓的退失就不会发生。

关于“迦提月”:在被称为“衣月”的迦提月里,说的是自恣的摄受,这就是句子的关联。因为偈颂格律的需要,把“摄受”这个词的读音拉长了,意思仍然是说自恣的摄受。正如所说的——

这种“自恣摄受”不应该给那些已经放下业处的人、止观已经达到稳固的人,以及预流果等圣者。但对于新近获得止观的人,无论给全体、半数,还是只给一个人,哪怕只是为一个人,也应当给。给了自恣摄受之后,他们在雨安居期间就得到保护,外来比丘不能占用他们的住处。他们自己也不应该中断雨安居,但自恣之后,在这期间也可以外出游方。

至于自恣摄受的布施方式,则应当依据巴利圣典来理解。

自恣犍度的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