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疑古复注·舍堕篇解释(四)

40 段

舍堕篇

钵品

关于“钵的积聚”这一学处的解释

第一,只是字面上的意思。

关于蓄积钵的学处解释到此结束。

3. 非时衣学处的解释

自己得到的东西,就是应当舍掉的。意思是说,通过分配而自己得到的那件衣,那件衣本身就是应当舍掉的;即使为此做了僧团羯磨之后,自己也不能再得到它。因此说“已舍”等等。其中,“即使取回已舍之物”,是指像“尊者,我布施给您”这样已经舍出去的东西,即便又取回来,也应当按施主所给的那样去受用:也就是说,应当完全按照施主布施的方式去受用,只能把它归入非时衣那一类里——这就是这里要说的意思。

非时衣学处解释完毕。

3. 衣交换学处的解释

“我的”就是指“这是我的”。因为是把东西当成自己的而拿走的,所以既说了犯波逸提,也说了犯恶作;如果不是这样,就应当按物品的价值来处罚。

衣交换学处的解释到此结束。

4. 另乞学处注释

从“获得”来说:即使所获得的比第一次索要的还少,也是通过获得另一种东西来说的。

当那(酥油)不够时,再次乞求同样的东西,意思是:先前所乞求的,因为数量太少,在不够时,再次乞求同样的东西。“即使另有需要”:即在最初乞求之外,另有别的需要。“连同那个一起,另外还有”:即与最初所乞求的合在一起,另外还需要别的。这话说的是什么?如果最初乞求的是酥油,因为医师说了“要煮成双份”,所以油也有用。于是以“油对我也有用”等说法,转而乞求别的东西,这就是这里所说的意思。“显示利益”:即“如果用一迦哈波那买来酥油,用这笔钱可以得到双倍的油,用油又能办成这件事,所以把油拿来。”像这样显示利益。

另乞学处注释完毕。

第五、令他知学处的注释

在最初换购之后,再让人换购别的任何东西。

《另令缝制学处》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第六 第一僧团物换购学处注释

所谓为他人利益而施者,即其所换取之物,由此而为他人利益而施。指定给他人的:这只是对前一种含义的说明。

把剩下的部分转给别人用,是指:原本为了某个目的而布施的东西,用那东西完成该目的后,把剩下的部分转给另一个人使用。先征得施主同意,是指先向布施的人请求许可。在遇到这类危难时转用,是指在这样的灾祸中,为了其他任何人所需而转用。

第一僧团宣布学处的注释讲完了。

第二僧团物换购学处注释

不只是靠那件资具,所以经文说“即使是用自己乞求来的东西”。这在圣典里确实说过:“诸比丘尼以那件资具,自己也乞求后,让人调配了药来受用。”但在论母中,因为意思已经可以推知,所以没有用“也”这个字。因为对于可以推知的语义来说,用词上有一定的自由,这是合理的。

第二僧团物换购学处的注释讲完了。

第八至第十:第一众物换购等学处注释

第八、第九、第十条,意思都很浅显明白。

第一妓女赎买等学处的注释讲完了。

第一品“钵品”结束。

衣品

11. 关于重衣学处的注释

因为已经邀请的地方,所谓“表”不应被禁止,所以世尊以法邀请的方式,在已经邀请的地方,通过“诸位具寿,请说所需”这句话,显示了最多可以乞求值四迦舍的限度,应当这样理解。正因如此,才说“所谓‘应使换取’者,除了同法者与亲族已邀请者之外,由其他任何因某种功德而欢喜者,以‘诸位具寿,请说所需’这句话而应被乞求”。“王”,指波斯匿憍萨罗王。

重衣学处的注释讲完了。

12. 轻衣学处注释

第二,只是浅显易懂的义理。

轻衣学处的注释讲完了。

衣篇第二。

以上是《度疑》中波罗提木叉注释里的内容。

在《律义宝箧》的《显隐义疏》中

《比丘尼波罗提木叉》中舍堕部分的解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