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庄严复注·3. 药事等办理抉择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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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药等事务的抉择讨论

1515. 这样讲完资具的决择之后,现在为了讲药作、护卫和交往的决择,而说了“药”等话。其中,医师所做的这件事就是“药”。那是什么?就是治疗。被做出来的事叫做“作”,药被做出来就是“药作”,这里说的是做医师的工作。从四周保护、守护,所以叫“护卫”,意思是守护。“交往”就是互相结交,意思是让自己和他人建立关系。其中,我在论母里说过的“药作、护卫和交往”这个决择,就是在对药作的决择中完全确立下来。“与这些共法者”就是共法者,指的是他们的,意思是在同一位师长的教法中共同修学的人。或者,精勤于共法的人就是共法者,指的是他们的,也就是以有学的身份,精勤于名为共法的学处的人。因为远离、转依、戒等相应的状态而彼此等同,就是同戒、同信、同慧的人。通过这一点说明,对于破戒者和持不同见解的人,也可以不做。

“从亲属已邀请之处”,是指从自己或他们的亲属已邀请之处。“未作表”,就是没有做过的表。因为不适当,所以是先前未曾做过的表,这就是“未作表”。不过,《金刚觉复注》里说:“‘未作表’并不是说没有表。因为那种表由于未被允许,即使做了也像没做一样,所以‘未作表’;‘诸位尊者,请说需要什么’——如此在未曾做过之处有表,这就是‘未作表’。”《萨罗他迪波尼》里说:“从为病者而设的未邀请之处,因为表未被允许,即使做了也像没做一样,所以‘未作表’;‘尊者,请说需要什么资具’——如此在未作邀请之处也有表,这就是‘未作表’。”

16“准备”就是成办。“不做是不合适的”,在这里有人说是恶作。但应当这样理解:这里是就“不合适”这一点说禁止不做,并不是就犯戒的波罗夷来说的。“一切准备工作都不碰触”,是因为不应碰触女人身体等而说的。“乃至亲属们看不见”,意思是直到他的亲属们看不见。“外道父母亲手给与是不合适的”,这是《金刚觉复注》中所说。

17父亲的姐妹是姑母,母亲的兄弟是舅父。“不能者”,意思是不能做,这是诸复注中说的。虽然说了“取他们自己所有的药,只是调配好就给予”,但接着又说“如果他们没有能力,又来请求:‘尊者,请给我们吧,我们会还给你们的’”,由此可见,因为他们没有能力配药,所以只是请求药物——注疏的意图似乎在此,应当加以考察。“不请求”,是因为羞耻而不请求,或者因为恭敬而不请求。由于说了“作意之后”,如果不作意而给予,给予者就有罪过。然而《萨罗他迪波尼》中说:“‘作意之后’这句话,是依应当做的行为而说的;即使不作意,也可以给予——这在三结节处有记载。”古复注也采用了这个说法。但《除疑复注》驳斥了这种说法。其中这样说:有些人说“即使不作意也可以给予”,这不合理。因为圣典中说“比丘无波罗夷罪,有恶作罪”,这是以显示中间罪的方式,从总体上加以禁止。如果以注疏中未开许的方式去做,应当认为仅凭经文本身就构成罪过。正因如此,注疏中也说“他们自己所有的”等等。

把“这十种亲属”除外之后,他们的子孙等人因为与这些亲属相连,所以也还是亲属,因此也包含在这里面。因此,“对其他”这句话,应当理解为是指取用非亲属的药。也正因为这样,才说“这些人的子孙相续”等等。“家族转”是指家族的次第,也就是所说的家族传承。对于制药的人,按照上述方式制药,即使没有作“我暂时给”这样的作意而布施,只要没有中间犯突吉罗罪,也根本没有邪命或坏家族。因此说“医业或坏家族罪都没有”。因为向亲属请求后取用其所有物是可以的,所以在那里不会有坏家族等。在《义显论》(Sāratthadīpanī, 2.185)中也说:“即使作‘他们会给我、会做’这样的期望而做,因为可以请求后取用,所以在亲属中,医业或坏家族罪都没有。”在《金刚觉注》(Vajirabuddhiṭīkā, pārājika 186)中则只说:“因为说‘医业或坏家族罪都没有’,所以直到第七家族转,都可以制药。”应当了知,在一切处所的抉择,对于“小母”等一切处所,都依照“小母的丈夫”等这样连接,并按照上面所说的方式抉择。

“为戒师取来”这句话,是为了说明被戒师吩咐“为我亲属取药来”的人应当怎么做。同时,这也表明:即使不期待回报,沙弥等人为外人制药也是不允许的。“以所说方式寻求后”这句话,是通过“或以托钵行仪”等以及“或由亲属沙弥”等说法,来指出前面已经说过的内容。“不期待者”的意思是:即使为外来者、盗贼等人制药,心里想“人毕竟都是会帮忙的”,而不希求从他们那里得到自己的利益;但如果怀着期待去做,就会因为行医、败坏家族等而产生过失,这是其意趣。因为这样做了利益之后,人们了解到教法的功德而生起信心,或者成为僧团的护持者,所以这样做并没有过失。然而有些人说:“不期待者,即使对被禁止的人,也可以给与。”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会导致应做与不应做的区分变得毫无意义;照此说来,就只需要说“不期待者,对一切人都可以给与和制作”这么一句就够了。而且,“不期待”这个词,只是为了遮止邪命、败坏家族等过失而说的,并不是为了让人从名为“制药”的这一中间罪中解脱;应当理解为:仅凭对已开许的外来者、盗贼等给与,就能从该罪中解脱。

18正是为了说明,即使在不期待回报的情况下也不该做的事,才说了“有信之家”等话。即使有人说了“请指示药”,那么“还是可以互相交谈”这句,按间接的方式来说是可以的。这样一来,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以这种间接方式边说边拿这个那个来做的人,也没有过失,老师们是这样说的。“询问”这个词表明,即使是以间接方式对已见过的病人说了之后才去游走,也是不合适的。然而对于被询问的人,如果怀着期待,即使是间接的说法也不允许,他们是这么说的。“他发起了交谈”是指,不期待回报而互相发起谈话。“老师的那一份”的意思是,不破坏律的行持,通过指示药物而得到医师的那一份,这就是它的含义,《除疑复注》中是这样说的。

《萨罗他迪波尼》(Sāratthadīpanī 2.185)中说:对于不了解律的特征、又不是老师的人来说,因为没有与老师身份相应的言说方式,这样的利得根本不可能产生,所以说“这就是老师的那一份”。意思是说,在律中,这是应该由熟谙律的人、也就是老师所获得的那一份。《萨罗他迪波尼》中还说:即使是为了供花而给与,因为用不如法的方式来说规定并不合适,所以说“以如法的方式”,意思是以“请拿花来”等如法的言说方式。 然而《除疑复注》(Vimativinodanī 1.185)中说:即使是为了供花而接受的金钱,因为是以自己持有的方式接受的,本身就是应当舍弃的,所以说“以如法的方式让他取”。意思是以“我们不允许金钱,为了供花,花是允许的”等话拒绝之后,通过如法的行为让他取走。 但在《跋耆罗觉复注》(Vajirabuddhiṭīkā, 波罗夷 186)中只说了这么多:“以如法的方式”是指以“请为我们拿花来”等话。因为说了“作了供养”,所以自己拿是不允许的,他们是这么说的。 以上就是此处关于药事抉择的庄严解说。

1919. 这样讲完药的做法判定之后,现在为了讲护咒的做法判定,而说“但护咒”等。其中,如果有人说“你们做护咒”而他们做了,那就和药的做法一样,也和在家人的事务一样,所以说“不应做”。但如果有人说“你们诵护咒”,因为这是请求说法的缘故,即使没有被请求也应该诵法,何况已经被请求了呢,所以说“应做”。“摇动线,擦拭”,这是显示做护咒的人应该做的规矩。“摇动线,擦拭”,或者这样理解:以“我把护咒引入这里”的心这样做了,就说护咒已经在这里被引入了。“从精舍……中略……恶作”,这是针对不认识的在家人说的,他们这样说。“在脚上洒水”,这是按照那个地方的习俗说的。因为在那个地方,按照经文,为了止息坐在那里的比丘们脚上的病等目的,洒水做护咒,放好线后,说“请诵护咒”然后离开。这样做的时候,如果他们缩回脚,人们会认为那是“不吉利”,“病不会好”。所以说“不应缩回脚”。

就像看见死尸一样,仅仅看到坟场,也会让已投生的众生生起“这是衰老和死亡发生的地方”的想法,于是死想就会生起。所以经文说“看见坟场……中间省略……我们将获得死随念”而前往,是应该的。不是为了装样子,而是以生起的清净心,即使有人说“为了随从人员来吧”而前往,也是应该的,这在《除疑复注》中说过。由此说明:如果只是嘴上说“看见不净”来装样子,心里盘算“死者的亲属会生起信心、会布施,我们会得到利养、会得到侍者”,以这样不清净的心前往,那就不应该。然而,以“我们将获得死随念”等业处为首,以清净心,不管有没有被邀请,前往都是应该的,这是在阐明这一点。贝叶是书写护卫经的地方,护卫线是生起护卫想的地方,非人看见这些就以护卫想而离开,所以说“可以将贝叶或护卫经系在手上或脚上”。

这里,从开头一直到“或者应该诵《阿吒那胝护咒》”为止,只是从律注中取出的、脱离经文来制作护咒的判定,再往后就没有说了。所以,“但在这里”等一类论述方式,在《善见律》里没有,在三部复注里也没有对它的解释。尽管如此,这个意思在经注里已经出现,为了说明它,就说“但在这里,应当知道《阿吒那胝经》的准备”等等。其中,“这里”是指“或者应该诵《阿吒那胝护咒》”这句话。“但”是表示区别意义的虚词。应当知道,《长部·波梨品》中出现的《阿吒那胝护咒》的准备,就是这样的,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如果一开始就不该诵它,那又该做什么呢?所以说“《慈经》”等等。这样修习之后,就会变得极其有力。

“面粉或肉”里的“或”字没有限定意思,因此也包括鱼块、糕饼、嚼食之类。“得到机会”是指因为得到了自己所喜爱的硬食、软食、衣服、住处,所以得到进入的机会。“涂了青的”是指涂了湿牛粪。这确实是古代清洁地面的做法。“清净……中略……应当坐”,这句话表明:作护咒的比丘也应当以慈和悲的力量希求心清净。这样才和下面将要说的从两方面安排守护相符。不过复注里说“也显示应当希求身体清净”,这一点需要考察。因为并没有说“仅仅身体清净就能让非人喜爱”,而是只就慈的力量来说的。世尊确实这样说过:“比丘们,以慈心解脱……中略……可以期待十一种功德。哪十一种?睡得安乐,醒来安乐,不见恶梦,为人所爱,为非人所爱”等等。

作护咒者……中略……被围绕:这是作护咒者从外部安排守护;应当说慈……中略……这是从内部安排守护。这样,就从两方面都有了守护的安排。如此,非人便不敢对作护咒者制造障碍。应当说吉祥论:为了让非人欢喜,先献上供养,然后说大吉祥论。这与下面将要说的“为了你的供养,说了大吉祥论”这句话相符。不过复注里说:“应当依照前行的仪轨来说。”一切集会:在那个精舍、那个村落范围内,应当向大家宣告所有比丘集会:“所有人都应在塔院集会。”非人不得以未受邀请而进入:非人由于对佛的敬畏、对王的敬畏,不得以未受邀请而进入,因为这是四大天王的命令所在之处。以被附体者之语,非人本身即被询问:“被非人附体者应当被问‘你是谁,叫什么名字’。”花与香等:在花、香等供养中。在座具供养中:在塔处对佛的座具供养中。在钵食中:在向比丘僧团布施钵食中。这样,以事物指示的方式说了思,因此回向得以成立。

所谓“诸天”,就是夜叉统帅们。因为在《阿咤那胝经》里说过“应当让这些夜叉、大夜叉、统帅、大统帅感到不满”等等。“阿咤”是一种尖嘴鸟。它们在那里“阿咤阿咤”地叫,所以叫“阿咤那达”,也就是天城;在阿咤那达那里所作的,就是“阿咤那地亚”,也就是这部经。复注里说:“‘应当诵护卫咒’,在这里也同样‘要以慈心作为前导’,‘应当说吉祥论’,‘在寺院的园林里’等等,这一切都是为居士诵护卫咒时所说的准备工作,必须去做。”如果这样,那么注疏里先说了“这是居士的准备工作”,接着又说“然而如果是比丘们”等等,用表示区别意义的“然而”一词一起说出的“这是比丘们的准备工作”这句话,就好像变得没有意义了。因为没有差别的话,就不应该作区分。而且对比丘们来说,如上所说的外部护卫很难做到,所以即使在为居士诵护卫咒时所说的准备工作没有完成,也应当按照注疏所说的方法去做,这是我的看法。

不过,这里所提到的《阿吒那胝经》的准备仪式,古人们听了之后,心里想:“这部经让非人不高兴,如果有人念诵它、用它做护卫,非人可能会来制造障碍。”于是他们舍弃了由四大天王禀告、由全知佛陀宣说、作为根本经典、收录在《长部》里的《阿吒那胝经》(Dī. Ni. 3.275 等),只从根本经里取出六首偈颂,把其余全部经文都搁在一边,又插进别的偈颂,把它安立为“阿吒那胝护卫”。而这个护卫既然不是从根本经来的,就没法用统一的方式受持——有人简略地受持,有人详细地受持,有人插进某些偈颂,有人删掉某些偈颂,有些比丘在作吉祥仪式等场合不敢诵说这种混杂的护卫,就把它放下,只诵别的经。这一切看起来都不太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四大天王安排这个阿吒那胝守护,是为了让非人对佛陀的教法生起信心,是为了让四众弟子不受伤害,才这样安排的,并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原因。那里确实说过:“那里有些住在高处的夜叉,他们对世尊的教法没有信心,为了让他们生起信心,尊者世尊!请您受持阿吒那胝守护,为了比丘、比丘尼、近事男、近事女的守护、保护、不伤害、安乐而住。”(Dī. Ni. 3.276)

正自觉者在这部经的结尾也这样劝勉并说明了利益:“比丘们,你们要学习阿咤那胝守护,比丘们,你们要通晓阿咤那胝守护,比丘们,你们要受持阿咤那胝守护。比丘们,阿咤那胝守护能带来利益,是为了比丘、比丘尼、近事男、近事女的守护、保护、不受伤害和安乐而住。”这是劝比丘们受持,并说明了它的利益。注疏师们还说:“在佛所说的内容里,不存在应该去掉哪怕一个字或一个词的情况。”所以,由四大天王共同安排、由正自觉者亲口所说、被收入三次结集的原本《阿咤那胝经》,才适合受持和诵习;而不是佛没有说过、没有被收入三次结集的混杂经。不过,《长部注疏》里提到的这个《阿咤那胝护卫》的准备仪式,注疏师们并不是针对平常的诵习、读诵等而说的,而是针对在家人或出家人被非人附体时,为了让他解脱,像世人念咒那样诵念而说的。那里确实说过:“应该问被非人附体的人:‘你叫什么名字?’”等等。

所谓“阿咤那胝守护”,并不是指整部经,而是以“礼敬毗婆尸”这句为开头,围绕四大天王出现了四次,又以“我们礼敬胜者乔达摩”这句作结尾,只是那部经中的一部分而已。怎么知道呢?因为从“那时,多闻天王大王知道世尊默许后,就诵出了这个阿咤那胝守护”开始,到前面所说的那部分经文结尾处,以“诸位,这就是阿咤那胝守护”作交代。所以,就像老虎等猛兽在有人抢夺它们的食物时会生起强烈凶恶的心,同样,非人在有人让被它们附身的人脱离控制时,也会生起凶恶的心。因此,在开始做这种解救的时候,为了消除比丘们的危险,注疏师们才说出了这个《阿咤那胝护卫》的预备行仪,应当这样理解。这就是护卫作法决择论的庄严。

2020.“未碰过的钵食”:在这里,“碰过”就是接触过,“未碰过”就是没接触过。一团一团地落下来,所以叫“钵食”。它既没被碰过,又是钵食,所以这样称呼;意思是没被拿取过、没被吃用过的钵食。“即使价值一个迦哈巴那”这句话,是用来说明施主们用很多配菜准备好之后,恭恭敬敬地布施出去的情形。因此说“不存在信施的浪费”;这样,即使是带着信心恭敬布施的贵重食物,送给父母,也不叫信施的浪费,更何况是便宜的食物呢——这是这里的意趣。因为只说了母亲等五种人,而没有像做药时那样说明其余十种人也可以布施,所以可以确定:不能送给其他亲属。不过,由于下文将会说“然而,对于来到寺院的任何客人”等等,所以对于来到寺院的亲属,也可以以来客的共同身份来布施。“在盘里”:指在僧团的铜等制成的盘里。钵也包括在这里面。“不适宜”:以此显示恶作。“对叛逆的盗贼”:指对想要夺取王位的公开盗贼。连接起来就是:即使不给,他们也会生气地说“不给”。

所谓“补偿”,是指自己与他人之间因为没得到物资和法而出现的裂痕、缺口,把它填补、遮盖起来,这就叫补偿。不过这种补偿按物资和法分成两种。其中,针对物资补偿,才说“该对谁做,不该对谁做”。为了让“对来客……应当做”这个说法的意思清楚明白,就说了“首先对来客”等话。“资具已尽”这句,是用来说明对方无依无靠、值得怜悯的状况。由此也确定:即使是来客,如果他富裕,也不该给。“不期望者”说完之后,为了说明期望的方式,就说了“人们”等话。然而,对未获许可的人,即使不期望,也不该给,因为这会糟蹋信施;如果有所期望,那还会破坏家族。“驱逐后”,就是把周围三由旬内抢掠他人的那些人赶跑之后。“上等布料与彩绘床单”,就是画有女人、男人等各种上等形象的多彩床单。以上就是补偿决断说的庄严部分。

就这样,在作为律藏摄义注释的《律庄严》中,

名为《药等抉择说庄严》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