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苏玛那品复注

26 段

第四 须摩那品

《苏玛那经》的注释

3131. 在第四经的第一处中,“satakkakū”的意思是“百峰”,也就是有许多山峰,这是为了说明它具有大云的性质。因为它能降下大雨,所以这样说:“由从各处升起的百座云峰所具足”的意思。在“具足见”这句话里,所谓的“见”指的是入流道。因为它是初次照见涅槃,所以称为“见”。种姓心虽然比它更先看见,但看见之后并不能完成应当完成的作用——断除烦恼,所以不称它为“见”,因为那种智属于转向的状态。这是就道以涅槃为所缘的共通性来说的,并不是就证悟涅槃来说的。因此,通过法眼反复生起而尚未达到修习的见,以及通过完成遍知等作用而见四谛——也就是现观——在这里并不会产生把种姓心当作见的过失。这里其余的内容很容易理解。

《善意经》的注释讲解完毕。

2. 《准帝经》的注释

3232. 在第二部经中,“具足圣者所喜爱的诸戒”等处(《增支部》5.179),“圣者所喜爱的”指的是五戒。因为五戒确实是圣者们所喜爱、所珍视的,即使转生到别的趣处,圣者们也不会舍弃它们。但在这里,由于经文说“准陀,凡是戒,只要是圣者所喜爱的戒,其中被称为最上者……在最上者上圆满”,所以这里指的是道与果相应的戒。因此注释说“圣者所喜爱的诸戒,就是与道果相应的诸戒”。

《准提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三 郁伽哈经的注释

33第三经中,“最先起床的习惯”是指:夜里天快亮的时候,主人和家里人都还没从床上起来,她就最先起床的习惯。或者也可以说,她一看到主人,就像自己被火烧到一样立刻站起来,所以叫“先起者”。“有何应作”就是“有什么该做的”,意思是先用“有什么该做的”来询问,然后去做该做的服侍。她答应“有什么该做的”并照着去做,所以叫“应诺何作者”。她习惯只做让人欢喜的事,所以叫“悦意行者”。她习惯只说让人爱听的话,所以叫“爱语者”。

“Tatrupāyāya”的意思是:为成就那件事而进行考察的方法。因此说“在那羊毛与棉花的安排中”等。“能作”,指有能力去做。“能安排”,指有能力去安排。因此说“能作、能安排,即自己既能做,也能叫他人做”等。其余部分在此容易理解。

《优伽哈经》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4-5. 《狮子将军经》等经的注释

34-35第四经中,“现见的”是指不涉及来世、能亲自见到的。意思是应当自己去体验、自己亲身证知,属于现法当中的利益。“不是只靠信仰就停留”,是说不会仅仅因为相信“布施是善的、是美好的,被佛陀等智者所称赞”就这样停在信仰层面。“凡所施的布施”,是指把应当布施的东西送给别人。“成为它的主人”,是指好好压伏对那布施物的贪心,以主宰者的身份来布施。因为不被贪心所压倒,所以既不是奴仆,也不是同伴。在这里,为了从随顺和反面两方面说明这两种情况,才说了“凡是……”等话。以奴仆的身份布施,是因为落入了渴爱的奴役;以同伴的身份布施,是因为喜爱那布施物而把它分舍出去;以主人的身份布施,是因为把自己从渴爱的奴役中解脱出来,战胜了贪心而行布施。或者也可以说,由于有布施习惯而成为布施者的人,随着布施时表现形态的不同,分为布施奴仆、布施同伴、施主三种。为了分析说明这三种情况,才说了“凡是……”等话。从应当施与的意义上说是布施,即食物、饮料等。

在这里,自己受用之物,因为被渴爱所控制,由于随该物而转,所以就像奴仆一样。给予他人时,就食物、饮料等共通之物而言,这也被说成“成为名为布施的应施物之奴仆而行施”。作为同伴而行布施:因为把自己应受用的和他人应得的同等对待。作为主人而行布施:自己不被应施物所支配,反而让应施物随自己的意愿而转。另一种解释是:凡是自己受用精美的,却给他人粗劣的,这叫作布施奴仆,因为依此因缘而落入低劣的状态。凡是自己用什么,也给他人同样的,这叫作布施同伴,因为依此因缘避免了低劣或殊胜的差别,达到同等的状态。凡是自己受用粗劣的,却给他人精美的,这叫作施主,因为依此因缘而达到最胜的状态。

光辉退失,就成了没有光辉的状态。一起行走,所以叫俱行,也就是同时生起运作;这种状态叫俱行性,也就是俱转,因此说“达到俱存、同一状态”。或者,“不附着的”是指不被束缚,意思是不被渴爱之缚所束缚。第五经的义理已经显明。

《狮子将军经》等经的注释讲解完毕。

6-7. 《适时施经》等注释

36-3736-37. 第六经中,“园林”指果园。“最初生起的”指一切当中最先出现的。“了知所说”指:比丘们站在家门口,虽然默不作声,但从意义上说,他们就是在以圣者的乞求方式说“请布施食物”。这确实也说过:“圣者们站着表明来意,这就是圣者的乞求。”在那里,有些人这样想:“我们在煮饭,他们不煮;他们来到正在煮饭的人这里,如果得不到,还能从哪里得到呢?”于是就把该布施的东西分给他们。这些人因为懂了该做什么就去做,所以被称为“了知所说”。“适合布施之时”指适合给予的时机。“心不退转”指不退转的心。第七经意思很清楚。

《适时施经》等注释已经讲完了。

第8篇 信经的注释

3838. 在第八经中,“怜悯”是指以“愿一切众生快乐、无怨、无害”这样的方式散播利益来护念他们。此外,带着其他持戒的同梵行者进入施主的家,也叫做怜悯。 “谦卑的行为”是指礼敬的习惯。“远离忿怒与傲慢的僵硬”:意思是远离了因忿怒和傲慢而生起的心硬状态,其特征是膨胀。 “以柔和”:依据所说的“什么是柔和?身不违犯、语不违犯、身语不违犯,这称为柔和。一切戒律的防护也是柔和”——就是以这种被称为戒律防护的柔和之状态。 “和蔼”:依据所说的“什么是和蔼?那种粗硬、生硬、粗恶、刺耳、攻击性、近于忿怒、不导向定的言语,他舍断了那种言语之后,所说的言语都是无过失、悦耳、可爱、入心、优雅、众人喜爱、众人可意的;其中所具有的言语柔顺、言语和蔼、言语不粗恶,这称为和蔼”——即具足如此所说的令人欢喜之柔软状态。因此说:“和蔼就是令人欢喜。”

《信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9-10. 《子经》等注释

39-40第九经中,“被养育”就是被抚养。不过,为了说明这种抚养是从出生时起,通过提供安乐的助缘、去除痛苦的助缘来进行的,所以说了“由我们……”等话。“以增长手脚等”:这里的“等”字也包括用嘴吸鼻涕、洗澡、装饰等。“不损坏父母的田地等财产并加以守护,就成为他们世代延续的原因”,因此说“我们的财产……乃至……家族血脉将长久延续”。“不中断筹食等”:就是不切断筹食等。因为只有以适合继承遗产的方式行事的人才能继承遗产,其他人不能,所以说“以符合家族血脉的行为”等。“使自己成为堪受遗产者”:就是让自己成为值得接受遗产的人。因为父母对那些不听从教导、行于邪道的孩子,会经过判决宣布为无子,他们就没有接受遗产的资格;而对听从教导的孩子,父母则让他成为家产的主人。“从第三天起”:就是从死亡之日起的第三天开始。其余内容容易理解。第十经很清楚。

《子经》等注释到此结束。

《苏玛那品》的注释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