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力品复注

17 段

力品

《未曾闻经》的注释

11在第二品的第一个部分中,“了知”是指以最殊胜的智慧去了知。如来依八种理由而得此名号:所谓“如此而来,所以是如来;如此而去,所以是如来;证得如此之相,所以是如来;对如此之法如实彻底觉悟,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见,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说,所以是如来;因为如实而行,所以是如来;因为具有征服之义,所以是如来”——就是依这样宣说的八种理由。“这是牛王之处”,牛王之处就是最殊胜的地方。因此说“牛王位即最殊胜处”。接下来,结合后面将要说明的“力”的含义,说他发出无所畏惧的吼声,宣说“我是具足十力者”。关于“梵轮”:在这里,“梵”是最胜的同义词。因为用了“梵”这个词,所以说“最胜轮”。而这里所说的轮,指的是法轮。

《未曾闻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略说经的注释

13在第三经中,固然在与相应诸法里的稳固性也是“力”的范畴;不过,面对敌对法时那种不可动摇的性质,才是更殊胜的“力”义,所以说“于失念时也不被动摇”。

《简略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广说经的注释

14第十四段里说的“以念的审慎”,意思是用念的审慎,也就是敏锐、清晰、勇悍的状态。不过在注疏里,依“审慎就是慧”这个意图,说“审慎称为慧”。这样一来,念就被指示为另一个法了。而“具念”这个词,则把握了有殊胜作用的念,所以在别处也指出了念的作用:“对久作和久说的,能够忆念、随念”,这里只指出了念的作用,不是慧的作用。因此,“以念的审慎”可以理解为“以念具有审慎的状态”。由于缘的差别,念不依赖其他法而具有强大性,正因如此,即使在与智不相应的心中,诵读和观察也能生起。

“久作”是指自己或他人以身长期所做的,比如完成塔庙庭院义务等重大义务。“久说”是指自己或他人以言语长期所说的,比如恭敬地教授、劝人教授、忆持法、开示法、亲近侍坐谈论法义、随喜等所发起的语业。“忆念、随念”:在以身久作中,“身”就是身表;在久说中,“语”就是语表,这两者都是色法;而促使它们生起的心与心所则是无色法。就这样,这些色法和无色法“如此生起、如此灭去”——能够忆念并且随念,也就是生起念觉支,这就是其含义。这里所说的,正是能生起觉支的念。依此念,一次忆念称为“忆念”,反复一再忆念称为“随念”,应当这样理解。

《广说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5-10. 《应见经》等经的注释

15-2015-20. 在第五经中,“只在自己的范围内”是指各自只在自己所属的范围内。“讲说世间与出世间法”是指按照各自生起的特殊方式来讲说世间法和出世间法。“在四种入流支中”是指在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这四种入流道的因中。当然,在这些支分里,念等法也是应当要有的,因为没有它们,这些支分就不可能生起;不过在这里应当知道,信是特别起作用的。因为只有有信的人才会亲近善士、听闻正法、依无常等如理作意、随顺圣道而修行,所以说“在这里应当看到信力”。按照这个道理,对其余诸力的含义也应当这样理解。

四正勤即四种正勤的修习。在四念处等中也同样如此。在这里,就像在入流支中信仰、在正勤修习中精进一样,在念处修习中,因为经文说“调伏对世间的贪忧”,所以在预备阶段,从作用上来说,念是更应被注重的;同样,对于以定为修行核心的人,定更应被注重;又因为“圣谛的修习就是慧的修习”,所以慧在预备阶段也更应被注重——这个道理很清楚。但在证悟的刹那,就像定与慧一样,所有力——信等——都应当保持均等。正因如此,才在各处强调“在这里是信力”等等。

现在,为了用譬喻说明信等诸力在不同阶段各有更突出的作用,所以说了“犹如”这一段。这里的譬喻和对应关系是这样的:使解脱成熟的五力,就像以国王为第五位成员的五位朋友。就像他们为了玩乐而一起走上街道,五力也是一起进入观的道途。就像朋友中第一位、第二位等各自先在自己家里做好准备,信等诸力也是在达到入流支等之后,成为前导。就像其他朋友在那些场合保持沉默,其余诸力在那些场合也只是跟随那个作为前导的力,随顺它的作用而行。因为那时候,其余诸力的作用并不明显,正如有伴随的地大等中水大等的作用并不明显一样,只有信等的作用清清楚楚地显现出来,因为心相续早已被那样的条件所造就。另外,这里为了说明修观者的修习特别以慧为最上,所以先用国王作譬喻,然后提出慧根。第六经等很容易理解。

《应见经》等的注释到此结束。

《力品》的注释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