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有相品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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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品《有相品》的注释

78-7978-79. 第三经的第一经里说:在这里,果被计量,就像被剩下的那些条件投进去一样,所以叫“相”,也就是原因的意思,因此说“有相就是有因”。第二经等里:指的是第二经等。同样的道理:通过这个也说明“起因”等词都是因的同义词。“给予果”,所以叫起因;“推动果、让果站住”,所以叫因;“造作果”,所以叫行;“依于此,果从这来”,所以叫缘;“在这里果被破坏、被形成”,所以叫色——应当知道,起因等词也都是因的同义词。

84在第七经中,“成为缘的”是指成为俱生等缘的。

87第十经:由诸缘和合、共同造作而成,所以是有为。以有为法为所缘,这些法就是以有为所缘的。因为在道刹那它们不存在,所以说已被断除。在这里的“不存在”之后,应当补上“被称为”一词。这个开示一直说到阿拉汉果为止,因为每一部经的结尾都说了“不存在”。

《有相品》的注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