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一法部复注

61 段

一法篇

一法篇第一品注释

296在《一法篇》的注释里,这里的“法”字是“自性”的意思,就像“善法”等当中的用法一样,所以说“一种自性”。“绝对地”就是决定地、必定地的意思。“流转”是指在轮回中流转。“为了厌离”是为了不喜乐。“为了离染”是为了不贪染。“离染”是为了坏灭,因此说“为了离去”。“为了贪等的灭尽”是指以道智灭除贪等。以道智灭除,就是彻底让它不再生起,所以说“为了不转起”。就像把食物放进嘴里咀嚼,目的只是为了吞咽;同样,贪等的灭除也正是为了轮回的止灭。因为烦恼灭尽时,另外两种轮回也就随之灭尽,所以抓住根本来说“为了寂止,即为了烦恼的止息”。对有为法的“证知”,是以在它们上面安立无常等三相的方式进行的,所以说“为了证知无常等”。所应了知的就是四圣谛,因为除了以圣谛为对象的所知之外,再没有别的可知。说了“为了觉悟四谛”之后,为了说明这种觉悟是依靠哪种智而成就,便依那种智来说明,所以说“称为菩提……”等。“无缘涅槃”指不死界。

为了在业处生起欢喜,从而激发精勤。“维萨甘达卡”是糖商的一种通称。有人说,这是某些地方的方言。甘蔗汁经过适当熬煮,加入粉末等物混合后,揉成团状的叫糖团,不揉成团状的叫糖浆。由于熬煮方式不同,凝结成一块一块的,叫糖块;达到没有杂质状态的,叫白糖。

忆念,就是念。一再地忆念,就是随念;与念相应、相随顺的念,也是随念。有两种,这是就作用来说有两种。为了调伏心:通过对能生起净信的对象生起净信,使修习的心感到喜悦。为了观:是为了观之乐。因为以近行定使心安住时,才能靠观之乐达成。心生起:是指依修习而现起的心生起。当所缘是可厌的,心就受到冲击、受到损害。正因为这样,就厌嫌起来,舍弃业处,变得毫无滋味,因为得不到修习的滋味。心明净起来,因为佛陀的功德能令人净信。这样一来,由于没有疑等心的障碍,就成为没有盖障的状态。已调伏:通过去除诸盖,使之没有障碍。为了显示这样持续用功于业处而调伏自心的譬喻,所以说“怎样……”等等。

是谁……随念:是谁住在我的内在而随念呢?遍摄持:这是为了显示,心外所假想的随念者完全不存在。因此说“并非任何其他”。见:通过探求,见到只有前面所说的那种心在随念,而不是别的什么。这一切:指此心脏处等分类的一切。这色与前述的非色:这里,具有变坏性质的是色;前面所说的心没有这种性质,所以是非色。这样简要地确定了色与非色之后,再安立于五蕴——应当这样连接理解。能生起:是指能使它生起。它的:指集谛。灭:指灭相。安止的转起:是依照已经开始的宣说而作的结束语。

297“同样的理趣”这句话,是用“然而那个……”等义理模式,来类推说明它在佛随念中已经阐明。这个类推虽然从作用上说通于九种随念,但因为“入出息念等三种只作观的作用”这一限定,就排除了其他作用,所以应当知道它们只有一种作用。“法随念即法的随念”,这是显示复合词的拆分,属于词义解释的范围,所以说“这里说的是词义”。“以法为所缘”,这是显示法随念的所缘对象。这个道理在其他随念中也同样适用。“以戒为所缘”,是以自己清净的戒为所缘。“以舍为所缘”,是以自己布施的功德为所缘。“以天为所缘”,这里把自身称为“天”,是因为自己具备的信、戒、闻、舍、慧与诸天的功德相似。对于相似的事物,确实可以借用它的名称,就像说“那些草药”“这位是梵授”一样。因此说“以天为作证”等。其中,“以天为作证”,是指这样忆念:“诸天具足怎样的信,从此处命终而生到那里,我也同样具足这样的信;诸天具足怎样的戒……怎样的闻……怎样的舍……诸天具足怎样的慧,从此处命终而生到那里,我也同样具足这样的慧。”入出息相,就是在那里应当获得的似相。“已去”,是指以所缘的方式生起、现前。

苦在这里止息,所以叫止息,就是涅槃。一切三种轮转在这里绝对止息,所以叫绝对止息,就是涅槃本身。尽,就是断尽、耗尽烦恼,所以叫尽,就是圣道。它正是止息那些烦恼,所以叫止息,就是圣道本身。它既是尽也是止息,所以叫尽止息。那么在这里,这个止息本身就是法,法随念和止息随念是不是归为一类来收摄呢?就“是法”这一共通性来说,确实可以归为一类收摄;但为了显示无为法比起有为法更为殊胜、最崇高、最精妙,所以特别把它分出来单独说。世尊正是针对这个差别,在说了“法随念”之后,又说了止息随念,因为随念的人是以寂静、殊胜的状态现前的。这样看来,这里把尽止息也一并收摄进来,也应当认为是合理的。正如虽然同样都是出世间法,但依据“诸比丘,无论有为法或无为法,离染在其中被称为最上”等说法,涅槃法比起道与果的法更为殊胜;同样,因为道法以断除烦恼而具有希有法性,所以道法也比果法殊胜。因此应当知道,这里不仅收摄了绝对止息,也一并收摄了尽止息。为什么说“只是观的作用”呢?有人说:“因为说了‘绝对是为了厌离……’等话。”这不能成为理由,因为在佛陀随念等的开示中也有同样的话。然而,就像佛陀随念等业处既有观的作用,也有令相欢喜等作用,而这些并非如此,它们只是以观为作用,所以才这么说。

第一品注释讲解完毕。

一法篇

(16)2. 一法诵第二品注释

298298. 以那(见)而错误地看,或自己错误地看,或只是错误的看本身,这就是邪见,也就是任何一种颠倒的见。因此说“有六十二种”等等。具有这种邪见的人,就是邪见者。属于那个邪见者的。

299299. 以它正确地看,或自己正确地看,或只是正确地看本身,这就是正见。所谓五种,是按业自性智、禅那、观、道、果而分为五种。其中,属于禅那心生起的智慧是禅那正见,观智是观正见。

302在五蕴上生起的“常”等作意,就是非理作意。

303以“无常”等为所缘而生起的,是如理作意。直到进入决定,意思是直到进入邪性决定。至于邪性决定的道理,则应依照《沙门果经注》及其复注中所说的方式来了知。

304这种邪见有三种,既是天界障,也是道障。说它是天界障,是因为它达到了业道的程度,具有极大的过失。既然它已经是天界障,那么说它也是道障就必须宣说,所以经文说“也是道障”。“世间是常”等以十种事为对象的边执邪见,只是道障,因为它是颠倒的见解,而不是天界障,因为它还没有达到业道的程度——这是这里的用意。然而,有人反驳这种分类说:颠倒的见解并不成为道障,这与它属于非法相矛盾。如果真是那样,那么在没有断除身见的情况下,也应该能证得圣道了。基于这个用意,就驳斥了前面所说的那种分类。那些说“不是天界障”的人,认为这种邪见不妨碍生天,这就等于承认邪见也能导向天界。为了驳斥这种说法,所以说:“所谓邪见,绝不可能导向天界。”为什么?因为它绝对是极其沉重的过失法。因此说:“必定只会让人沉入地狱”等等。

305“摧毁轮回”是说:道正见摧毁烦恼轮和业轮。那么果正见摧毁什么呢?它并不能摧毁果报轮。不过,这样说是因为它遮止了那已由自身因缘所摧毁的有,由于它还有施展作用的余地,所以才这样说。因此,如果这种善法能够导向阿罗汉果,那么这种观智就是不牵引结生的善法,没有过失。“给予七有”是说:作为预流道之缘的观正见,给予那个人七有。这样,是就五种正见整体而言的。所以他说:“世间和出世间的正见都已经讲说了。”在这个义理中——也就是在“比丘们,我不见有其他任何一种法……”等经文所说的趣向和道路这个意义上——由于说到“投生善趣、天界”,所以又说“应当知道,世间正见只是能成就有的”。

306“如见”中的“如”字,是为了揭示词义,所以这个复合词是以后半部分的含义为主,因此说“种种见”。意思是与每一种见相应。“完全”就是没有剩余,所以说“圆满”。“等受”是指在开头、中间、结尾都平等一致地受持、执取而不舍弃。这里说的就是经中“无论任何身业……”等语所说的那种身业。“安住于如见之身业”:如果一个人生起了“没有由此因缘的恶”之类的见解,安住于这种见中、只是安住而不舍弃,这就是那个持此见者的身业。“与见俱生之身业”:那位如见者以手势等方式令他人了知时,与彼见一同生起的身业。这里不应生起语业的疑惑,因为所指的是杀生等。“随顺见之身业”:随顺彼见而发起的身业,恰如他人所了知的那样。因此说“受持、执取、执着”。其中等等很容易理解。由此类推,安住于前述所见之语业、与见俱生之语业、随顺见之语业,亦复如是,成为三种。邪见者:具足业道之邪见的邪见者。另有人说:“以任何一种邪见而成为邪见者。”

与见俱生的,是指与前面所说的见一同生起的思。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余各项词句。欲求,是指“愿我能做这件事”这样的渴爱欲求。就思和欲求而言,是指依前面所说的邪见所依止的心所法中的那些意欲而言。心的安立,是指心的决意。触等,是指思、见、爱等之外的触等诸法。因为邪见是恶的,所以那个人的所有这些法都会导向不可意之境……乃至地狱等——应当这样连接文意。前一个,就是指“苦”这个词。在这里,“苦”和“辛辣”两者都应看作不可意的同义词,就像“将来你会尝到辛辣”等说法中的用法一样。

芒果树:这就是那棵芒果树。他们只供养它,只对它做以前得到过的浇水、布施等供养。进入住所:他们进去了。因为与不可意的东西同住:因为接触了不甜的苦楝树根。

不过,驳斥了那种说法之后……(中略)……所说的,其用意是:一切邪见都因为完全应受谴责,所以会导向不可爱、痛苦的果报。在紧接着的第十经中——也就是第十经里。应当像第九经那样,把义理连接起来理解。“心的安立”以及“希求”,在这里还应当加上“誓愿”来理解。

第二品的注释到此结束。

一法品

(16)3. 一法品第三品注释

308308. 在第三品的第一经里,“非如实见者”,是指对无常等性质的法,生起“常”等见解的人。因此说:“就是以那种邪见而颠倒地看。”这里的“正法”,是指善的、受称赞的、美好的法,也被称为人法。因为邪见者会让人偏离正法,而不会让人偏离圣法。所以说:“从十善业道之法。”而“如此之类”这句话,则涵盖了波提拘子等人。

309“一切知菩萨”是指具备一切知能力的菩萨。开头的“等”字,则包括已圆满诸波罗蜜的辟支菩萨,以及某些声闻菩萨。

310“最上”是指因为过失极大,所以叫最上,意思是达到了顶点。“他们”是指无间业。“界限”是指以果报为终结。这是轮回的根本,所以具有这种业的人被称为轮回的树桩。因此经中说“依于彼”等。如果他不放弃这种执取,由于还会再次导致那样的状态,所以说“从有不能出离”,但这并不是说完全没有出离的可能。因为他是由某种缘而落入这种见,将来某一时遇到对治的缘,也不能说一定没有超越的机会。要知道,这种不善法本性无力、脆弱,不像善法那样有大力量。否则,邪性决定就会像正性决定一样成为究竟,然而邪性决定并非究竟。因此,《破除迷执》(中部注2.100)中说:

那么,这个人是在同一生中就成为决定性的,还是在其他生中也会如此呢?就在同一生中成为决定性的,但由于反复修习的力量,他在来世也会喜欢这种见解。

上面已经说过了。而且同样是在《吉祥悦意》(长部注 1.170-172)里也说过:

有些人执取他们的见解之后,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坐在住处反复诵习、反复考察。对他们来说,当“造作者不造恶业,没有因,没有缘,死后断灭”这样的所缘现前时,邪念就安住下来,心变得专一,速行心接连生起。第一个速行心还有救,第二个等也一样。到第七个速行心时,连诸佛也救不了,成了不可能退转的,就像阿利吒刺一样,谁也拔不掉。在这当中,有人只落入一种见,有人落入两种见,有人甚至落入三种见。不管落入一种、两种还是三种,他都成了决定性的邪见者。他已经堵住了生天之路,也堵住了解脱之路,这一生结束之后,连生到天界都不可能,更不用说解脱了。这样的众生就叫“轮回之桩”,像大地的守卫一样,这类众生绝大多数都无法从轮回中出离。

“轮围山背后”是指正在燃烧的轮围山之外的一个地方,也就是那些正在燃烧和没有燃烧的轮围山之间、被称为“世界中间地狱”的那种地方。“照样被烧煮”是说:不管轮围山在燃烧还是没有燃烧,他都凭自己业的力量照样被烧煮。

311311. 在第四偈中,“因‘别摔倒’这句话而得名者”:据说,他拿着油罐走在泥泞的地上,主人说:“孩子,别摔倒!”他因为疏忽而摔倒,又害怕主人,就开始逃跑。主人追上去,抓住了他衣服的边角。他丢下衣服,赤身裸体地逃走了,连用树叶或草来遮身都不知道,就这样像黄金般闪耀着进了一个村子。人们看见他,心想:“这位沙门少欲知足,没有谁能比得上他。”于是拿着糕饼等食物走上前来供养。他想:“因为不穿衣服,我才得到了这些。”从那时起,即使得到衣服他也不穿,并把这一点当作自己的出家修行。在他身边,一个又一个,共有五百人跟着他出家。就是针对这件事,才这样说:“因‘别摔倒’这句话而得名者,就是外道宗师。”

“集会处”是指两条河流的水流汇合的地方。“两条水”是指两条水流。在所说的那个地方,为了捕鱼而投下的鱼筌叫“khippa”,也就是鱼筌,这里就把它说成“khippa”。所以他说:“鱼筌。”“蔗”是指水蔗。空虚的人因为没有圣法,他连一丁点禅那都没有,更不用说圣道了。他以为“人筌”就像人们掉进去遭遇不幸时被罩住的鱼筌一样。所以他说:“大众”等等。

312312. 在第五项等中,“外道的教法”是笼统地说的——因为那一切都不导向解脱,即使自称导师的人也不是一切知者。因此说:“在那里……”等。“众”指声闻众。“为如是性”是为了具备导师所说的那种行相。“小腿百”指众多无数的众生。“获得同等的不善”:即使对他们所有人一起劝导,也获得与他们相等的不善;因为同时劝导许多人时,这种精进的力量很强大。如果分别个别劝导,就更不必说了。因为,正如在法行中,善知识性是同等的;在非法行中,恶知识性也是同等的。

313313.「善说」的意思是:从决定导向解脱这一点来说,已经宣说。导师是一切知者,因为不是一切知者的人,无法以导向解脱的方式来说法。法是善说的,因为是由正自觉者所宣说。僧团是善行道者,因为已被导师善加调伏。至于「劝诱者」等,应当理解为善行道的一个例证。

314应当知道分量,意思是:应当这样了解分寸——“他以这么多来维持生活,给他这么多是合适的。”如果超过……乃至涅槃的成就也不存在,因为法没有被善说。对于接受者来说,在未被善说的法与律中,所谓少欲的修行是不存在的——这就是其意趣。

315施主之意乐,名为殊胜与更殊胜等种类的内心倾向。而应施之法的意乐,则名为应施之物的少与多。自身能力,指维持生活的量。若……等,是对以如何等略说之义的解释。未生起,指尚未在那个补特伽罗身上生起。成为眼,指成为大众的眼目。令教法久住,指通过使未生起的利养生起,以及使大众的净信生起,而令教法久住。

“家眷住处的住处”是指依靠家眷村的住处。“为了吃”是指就在那户人家里坐下,为了吃。“拿了为了走”是指从家里拿到外面,为了带走。“常食”是指固定的施食。“小侍者”是指做杂务服务的人。“审察之后”是指审察到并不是专门为某人准备的。大众以为自己是少欲的,是指大众通过随顺所见,自己以为自己是少欲的。“大众的”是指许多人的。“遍满之后”是指使之广泛传开。

316在身体四周用五种火来烤,是从四面用火烤,再加上上方太阳的炙烤,而且只在夏季才这样做。从断崖山顶掉下去,就是坠崖。午前等时段面向太阳转身,就是跟着太阳转。

317“此亦”是说,在善说的法与律中,懈怠的人也是这样。“沙门性”指苦行。“被恶执取”指错误的行持、染污。“牵向地狱”指把他拖向地狱之苦。

318对于“所说的那种方式”,是指在五种热烤等苦行里所说的那种方式。

319“如是”说的是前面所说的那种名为净信的善行。由此也涵盖了行沙门法的快乐。

320在“九集”这里,是指这部《增支部》中将要讲到的第九集。“九种人”是指七返有、家家等九种人。“于一切处”是指在其余所有经中,也就是本经所说之外的一切经中。

第三品的注释讲完了。

16. 一法品

(16)4. 一法品第四品注释

322322. 在第四品的第一经中,“成为特征”是指作为标识、标志。“十五由旬围聚的树干”是指树干周长有十五由旬。“以及”一词是用来一并概括迦昙婆树等能住一劫的情形,以及树高达百由旬等特征,但并不是像阎浮树作为赡部洲的标志那样,用这些树来作为西牛货洲等洲的标志。“喜乐”是指令人愉悦的性质。在其余的词句中,是指诸如“林园喜乐”等词句。“高岸”是指具有高高耸起的状态,所以叫高岸;“离岸”是指没有岸、岸已远离,因此称为离岸,又说是“高起的地方和低下的地方”。“就以喜旋鱼背”是指就像许多小弯刀鱼聚集在一起所形成的鱼背那样。

323在第二等(经)等中,所说的“四苦界中除了人以外”,是指除了人以外的四苦界,而不是指除了人以外的天人,因为这里指的是低劣的出身。依靠种种条件,也能投生到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就是比丘、比丘尼、近事男、近事女,以及其他持业论、持行为论的有智慧之人所趣向的地方,这被称为适宜之地。因此说:“即使整个……”等等。

324污点就是过失。所以这样说,意思是无过失之口。

326326. 了知如来的功德之后,用眼睛看才算是真正的“见”;如果不了知而只是看,那畜生道的众生也有这种看。所以经文说“那些了知如来功德之后……”等等。

327把诸谛阐明之后才说的。

328对于已听闻的诸法不忘失,就是忆持。所以他说:持的意思就是不忘失。

329他们仔细审查什么是义、什么不是义,心里这样判断:这是这部巴利圣典的义,这不是义。因为舍弃非义才能把握义,就像避开非法才能依法修行一样。

330随顺行道,就是指随顺涅槃的修行之道。

331在能让人生起悚惧的种种原因中,指的是生、老等能让人生起悚惧的原因。在应当感到悚惧的场合,与愧相应的智就是悚惧。

332通过这样的方法,就是指用能断除轮回的方法。他们努力精进,就是发起、生起被称为正勤的精进。

333在这里,诸行被舍弃、被放下,所以叫“舍离”;也就是无为界。因此说:“舍离称为涅槃。”

334“最上食”是指五种最上等的食物。“最上味”是指各种最上等的味道。“以捡拾行”是指靠捡拾过活的方式,也就是不属于任何人所有的东西,不向任何人乞讨而拿来,这就是捡拾行。这里“在此……”等话是在说明:所谓食物等的“最上”,是以最令人满意为标准,也就是在想要的那一刹那就得到了,并不是仅仅得到那些东西本身。“获得”是指以殊胜的方式给予。“一钵食”是指装满一钵的食物。“这叫什么”是在问:“这算是叫作最上食、最上味,还是不算?”“以捡拾所得的破钵食”是指混杂凑合的食物。“他们维持”是以维持生命为核心,说作为维持生命之因的食物。“依此而名为最上味”是在说明:应当依照各个不同的层次来看待食物的最上味。因为从转轮王的食物开始,四天王天的食物就算是最上的,这样一直类推到化自在天。

335所谓义味,是指四种沙门果,把它们看作“作为诸圣道之果的味”。所谓法味,是指四种道,把它们看作“作为沙门果之因的味”。所谓解脱味,是指不死的涅槃,把它看作“一切行寂止”。

第四品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赡部洲的省略部分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