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不可能部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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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 非处篇(第二品)

第十五 非处篇 第二品 注释

278“为了止息争论”是指止息争论的成因。当两者都已生起时,可能产生的争论,在这里,那争论的不生起就是“止息争论”。通过“在一洲”等说法,表明即使在不同洲也不会同时生起,更何况在同一洲呢。“他也会退失”是指,因为只能在轮围界的局部区域运转,所以会退失。

279-280“人身”是指人的身份,因为只有人的身份才适合修成出家等功德。“具足性相”是指具备男性身份。“因”是指以心意和语言的愿求为先导的因行圆满。“见导师”是指与导师面对面相遇。“出家”是指在主张业论的苦行者和比丘众中出家。“具足功德”是指神通等功德的圆满。“增上行”是指为佛陀而作的特别行为,也就是特别的承事和特别的恭敬。“欲”就是欲求,指为了正等正觉而生起的格外强烈的善法欲。“八法聚合”是指这八种法的和合。“发起愿”是指以身作出的誓愿。“成就”是指圆满达成。这里只是简略说明,详细内容应按照《胜义灯·行藏注》中所说的方法来理解。“一切行相悉皆圆满”是指因为具备圆满的特征,所以以最上士等一切行相而圆满成就。女性确实不可能有马阴藏相等特征。而且所谓第二性,本来就比第一性低劣。因此,紧接着的段落中才说“由于……”等等。

281这里说“男子在那里投生”,意思是:在这个人世间身为男子的人,以梵天之身在那梵天界投生。这就说明,即使没有男性性征,梵天们仍然具有男子的形相。世尊正是针对这种男子形相才说:“若男子作梵天位……”因此又说:“即使相同……”等等。如果这样,女人不就不能投生到梵天界了吗?于是回答说:“梵天位……”等等。

290-295从“身恶行”等经文开始,讲的是所谓的业定则。具有、具备、拥有,因为存在这种性质,所以称为具有者、具备者;或者,习惯于具备的,也称为具有者。在加行阶段,从资具聚集等开始,以积集的方式称为积集具足;以决定思的方式称为思具足。或者,以思的相续方式称为积集具足;以各个思的刹那方式称为思具足。以已作、已积集而果报尚未成熟的业而言,称为业具足。然而,当业开始成熟时,以果报生起的方式称为果报具足。以业等现前的时间而言,称为现前具足。在善业与不善业的积集刹那,即在善业与不善业的营求刹那。以“如是”一词,牵引出善不善业一句。如同所作之业有能力给予果报,如是所作、已积集。堪能成熟果报,即在第二世等中堪能成熟。对正在生起者,投生相现前,这是连接。投生的生起之因,即投生相,是业、业相和趣相。然而,在义注中,只以趣相的方式显示了连接。业与业相的现前也应视情况而见。由于“凡他们先前所作的那些业,那些业在那时悬挂、垂挂、悬垂”这一说法,犹如傍晚大山峰的影子,对临近死亡的众生于心中如梦中一样,已作机会成熟的业,其相、趣相确实现前。动摇,即转变。因为以某一业,当那相现前时,由于缘的差别,以另一业,另一相的现前,即是转变。其余的,不动摇;剩余的四种具足也不动摇,因为不转变。

“狗猎人”是指以狗来猎取野兽的人,也就是用狗打猎的人。“以花铺地供养”是指把花铺在地上作供养。“以积集思和业具足来说”:对于身恶行一再地积集,由于以决定思造作那业,又因为那业没有被能灭尽业的智慧所耗尽,并且以所积集的业而具足。

“业”指不善业。“就在那个刹那”指正在积集的刹那。“他的”指具有业的个人,其天界已被遮止,意思是如果那个业获得感果的机会,就会如此。说“天界被遮止”只是举例而已,他的人间世界也同样被遮止。不过另有一些人认为:由于前面所说的果报障碍没有被排除,而且“就在那个刹那”这句话没有加以区分,为了避开这个过失,所以说了“所谓已积集的业……”等话。“当业获得感果机会时”这句话,是因为已作机会者的不可抗拒性才说的。正如世尊在第三波罗夷事中退居独坐;而在这部经中,因为说到“身恶行具足”,所以得不到果报现前具足。

第二品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非处篇》注释中对隐晦含义的阐明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