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谛相应复注

100 段

第十二 谛相应

定品

《定经》的注释

1071关于“心一境性”:这是从格(离格)表达,要看“退失”这个词来理解。关于“以如实等方式”:意思是“以如去等方式”。在这部经里,“如实”指的就是“比丘们,入定的比丘如实了知”这类说法。通过“等”这个字,应该理解为包含了“如是,因为”等表述。确实,以如实的方式,通过“如是,因为”等语句切断了原因。“vaṇṇā”指音节,有人说指“德行”。“词与字”指名等词,以及由它们组合而成的字。

第一善男子经等的注释

1073-75这里指的是“教内之人”,因为外道没有现观诸谛。用“如是”这个词,是为了说明第四经和第五经在义理上没有差别。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还要分开来教导呢?所以接下来他说:“以这样那样的说法”等等。

第十 畜生论经的注释

10801080. 因为能靠它从恶趣和轮回中出离,所以叫“导出”,也就是生天之道和解脱之道。致力于这种导出,或者具有这种导出的,就叫“导出性的”。或者,因为从语恶行的杂染中导出,所以把 ī 音缩短、把 ya 音变成 ka 音,就成了“niyyānikā”(导出性的)。与思俱行的远离闲谈。从它的对立面来说,就是非导出性的,这种状态叫非导出性。所谓“畜生性”,是指成为障碍。“在业处之性中”指与无常相相应的四谛业处之性。“有义的”指依止于布施、持戒等,因而与利益相关联。

街巷,就是家宅聚集分布的地方。而用“街巷”这个词来指代时,就像用“村庄”等词来指代时一样,实际上特别是指住在那里的人,好比说“村庄来了”这类说法。因此说“勇士、有能力的人”。借着“放水罐的地方”这个说法,指的是水罐女仆,所以说“水罐女仆论”。因为不如实地依生、住、灭等来说明世间,所以叫“世间论”。这样一来,以这种方式说有、以那种方式说无,如此展开的“有无论”,也一并论及了。

《定品》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第二 转法轮品

《转法轮经》注释

1081为了详细解释前面简要说的意思——因为诸仙人在这里坠落又升起、沉没又上升,所以此地得到了“仙人堕处”这个名字——于是说出了“在这里,确实……”等内容。

“呼召”在这里,因为这次呼召是为了转法轮,所以适合从起源开始,简要说明导师过去的修行,于是就从“在燃灯佛足下发愿开始”等内容讲起。其中,“摧破魔军”是指击破魔罗和魔罗的军众;或者也可以说,是击破魔罗内在和外在两种力量。“诸比丘,有此二边”里的“边”这个词,就像“前际智、后际智”等说法中那样,是“部分”的意思,所以说“诸比丘,有此二部分”。在说出的当下,凭借佛陀的威神力,声音流布而安住。梵天众前来聚集,他们都是善根成熟、为了现证诸谛而曾发愿修行的梵天。

“在家结缚”就是在家人的束缚。“断除”就是拿走。“不应习行”就是不应去修习、去从事。“烦恼欲乐”是指与烦恼欲相应的快乐。“随行”就是感受、享受。因为它是村里人的财产,所以应该被村里人亲近。“对于自身”是指对自己的身体。在这里存有“我慢”,所以称为“我”,也就是自体。“作苦”就是产生痛苦。“以自我折磨”就是以伤害自己的方式。“为止息”指的是烦恼的止息,为了表达这个目的而用了与格,所以说“为烦恼止息故”。其余类似的句子也按这个道理来理解。

因为具有谛智等,所以有三种转起,这叫三转,也就是智见。因此说“谛智”等。所谓“如实智”,说的是证悟的智慧,即对那些谛本身的智慧。对于智慧应当完成的遍知、证悟等作用,了知它的智慧,有些人说:“这是在证悟之前就有的。”另一些人说:“是后来才有的。”同样地,所作智也是如此。“十二行相”即十二种形态的差别。“于他处”指在其他经典中。

证悟智和说教智这两者,在这里是就智的作用中最主要的部分来说的,所以称为法轮。而信根等这一组法,因为具有转动的意义,所以称为轮,也就是法轮。另一种说法是,轮就是教令;因为不离开法,所以它既是法又是轮;又因为依照法、依照正理而转动,所以叫法轮。正如经文所说:既转动法也转动轮,所以叫法轮;既转动轮也转动法,所以叫法轮;依法而转动,所以叫法轮;依法的修行而转动,所以叫法轮,等等。两者,就是指证悟智和说教智这两者。此,就是指这两者。以此开示,意思是世尊通过这部经来阐明,由前面所说的两种智所组成的法轮,被称为已转,因为转动的作用还没有完成。当安立,是指阿难西尊者了知憍陈如长老已安立于入流果。名为已转,是因为从迦叶正自觉者的教法隐没开始,一直到佛陀出现于世,在这整段时间里,这个法轮从来没有转动过,如今才转动了;不过,他更高道果的证得,却已经止息了。

“以一击”是指以同一个称为“一击”的时间单位。因为一天的三分之一,就叫做“一击”。不过,在经典里说的是“以那一刹那,以那一须臾,以那一顷刻”。那其实只是在标明“一击”的那一刹那。“一切知智光”:应当知道,这是由一切知智的威力所现起的光明,是依于心、由时节所产生的。由于世尊在转法轮的开始时和圆满时一样,心中生起了极为殊胜的喜悦,所以才说“对此优陀那……”等等。

第九 光明经的注释

1089在解释义理时,被说明的那些就是“字”。而它们换个方式,以不坏灭之义说出,就是“字母”。能表达义理的就是“音节”。不过,因为从a等开始的是“音”这个名称,从k等开始的是“音节”这个名称,而两者又都有“字”这个名称,所以才说“字的一类,就是所谓的音节”。但在《导论》中,句子层面用的是“音节”这个名称。这里应当知道,只要掌握了“音节”,形式、词源说明和论说其实就已经都被包括进来了。“阐”是指把义理一段一段地让人明白。因此才说“分别说”。只要掌握了“阐”,这里其实就已经说了“开示”。因为分别说正是通过宣说义理来开显的,由这些也就说了原因的施设,通过这些,义句也就已经被包括进来了。这是这里的简要说明,详细内容则应按照《清净道论》的注释和《导论注》里所说的方法去了解。“以一切行相”,就是按照开显同类等不同方面的方式。“关于字等”,是指在那个广说中出现的字等。“因此”,是因为字等没有边际。所以才这样说:“字、音节、阐是无量的。”

第十 真实经的注释

1090“以不舍弃自性之义”:因为苦在任何时候都不舍弃自己苦的自性,所以是真实的自性。因此说“苦确实就是苦”。 “自性”,就是苦的自性。“不虚”,就是不会落空。“非妄”,就是不是虚妄。因此说“苦绝不会成为不苦”。 “由于不进入其他状态”:因为不进入集等其他状态,所以不是虚假的,不会一个变成另一个样子,这就叫不异。因此说“苦绝不会……”等等。

《转法轮品》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三 拘利村品

《拘利村经》的注释

1091不解:因为没有与通达相应的觉悟。不证悟:因为没有面对诸谛的穿透证入。

第二 拘利村经的注释

1092果定与果慧:指最高的果定和最高的果慧。

7. 《如实经》的注释

1097关于“诸圣者”,是指诸佛的诸圣者。因此说“确实不是……”等等。

第八 世间经的注释

1098因为已经通达,也已经开示,所以由通达智和开示智所完全涵盖,这些法就属于圣者所有,因为是属于圣者世尊的缘故。

10. 《牛主经》的注释

1100“一智通达”是指:用同一个智慧,一下子彻底通达四圣谛。

《拘利村品》的注释到此结束。

尸舍婆林品

3. 《杖经》的注释

1101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在轮回里出生,是因为没有看见四圣谛。

《百矛经》的注释

1105不应该这样设想:只要对苦和忧不加理会、忍受它们,就能证悟四圣谛。

9. 《门柱经》的注释

1109“意趣”是指常等各类分别的意趣。因为它是执取“唯此是真实,其余皆虚妄”这种见解的入口,所以被称为“口”。那些尚未见谛的人会观察它,而已经见谛的人则根本不观察它。

第10章 论师经的注释

1110kukkuko的意思是中等身材男子的手肘长度。kukkū就是它的名称。

《申恕林品》的注释讲解已经结束。

5. 悬崖品

《世间思虑经》的注释

1111世间思:就是与世间安立相关的审察。也有写成“世间心”的读法,意思是属于各个世间的心。椰子等:通过“等”这个字,把没有说到的药草、草、树木等都包括进来了。像这样:指其他各种这样的世间心。

离思虑者是指已舍离自利与他利的思虑,应与“他如是见,他们便如是决意”联系起来理解。商婆罗幻是由阿修罗王商婆罗所造的一种阿修罗幻术,也称为“因陀罗网”,因为它正是为了迷惑因陀罗而造出来的。环转后就是绕行一圈之后。如彼:如同那个人看见那些阿修罗那样,他们也这样决意。那么,他们为什么这样决意呢?因为他们看见那个人在那里那样坐着,心中怀疑“这位也是天神”,于是作了这样的决意,随后从莲花梗的小孔钻进去,回到了自己的阿修罗住处。因此世尊说:“正迷惑着那些天神们。”

2-3. 《悬崖经》等经的注释

1112-3「界石」:就是灵鹫山上那块像界墙一样的大岩石。这里「不可意之色」中的「色」是自性、本性的意思,就像「于可爱色、可意色」等经文里的用法一样,所以注释说「不可意的自性」。

5. 《马尾毛经》的注释

1115“亲近”是指亲近老师。因为弟子为了每天学习,应当亲近老师,所以这种箭术就得到了“亲近”这个名字。所谓“越箭”,是指正在射箭的时候。所谓“逐孔”,是为了把“孔”这个词的含义清楚展示出来,才说了“射出一箭”等话。其中“另一后继孔”里的“另一”,是指第三支箭。为了说明什么叫“后继孔”,所以说“所谓后继孔,就是第二支箭的箭孔”。因为第二支箭的箭孔会被第三支箭射穿。后面又说“又一彼孔”,这是为了显示一箭接一箭而射、毫不遗漏。所谓“极难克胜”,是指极难制伏。所谓“毛”,是指头发。所谓“劈为七份”,是指劈裂七次。所谓“彼之一份”,是指取那头发中一份称为毛缕的。所谓“系在曼陀茄果中间”,是指系在曼陀茄果的中间位置。所谓“另一份”,是指头发的另一份称为毛缕的。所谓“系在箭端”,是指这样系:使那毛缕的一份,以虱子大小或芝麻大小,超出箭端而住。所谓“如牛量”,是指处于二十杖量之处。所谓“以系在箭上之头发的尖端”,是指以系在箭上之毛的尖端,射穿系在曼陀茄果上的那缕头发的尖端。

8. 《第二轭孔经》注释

1118「偶然生起」是指随着自己的意愿而出现。「通过孔洞」是指孔洞所在的位置。「孔洞上方」是指下面那副轭的孔洞位置的上方。「从上方轭的孔洞」是指通过上下两副轭的孔洞。就像把脖子伸进去一样:四副轭上下叠放,只有孔洞处是通的,盲龟的脖子从孔洞中间伸进去,这是极其偶然才可能发生的事。而得到人身比这还要更加偶然,证得圣道又比得到人身更加偶然。为了说明这一点,所以说「证悟四谛是极其偶然中的偶然」。

《悬崖品》的注释讲完了。

第六品 现观品的注释

1121在《现观相应》中已经详细讲过了,所以其义应当完全按照那里所说的方式来理解。

第一生谷重诵品

3. 《智慧经》的注释

1133即使是世间法,也因为具有清净的意义而可以被称为“圣”,所以说为“世间与出世间”。

《酒与非酒经》的注释

1134用谷粉做成的酒,叫粉酒;同样,用米饭做成的酒叫米酒,用糕饼做成的酒叫糕饼酒;把那些原料投进酒醪之类的东西里再酿成的酒,叫投入酒糟的酒。与根药等配料混合,是指与根药等种种配料混合调制。花酿,是指从椰子花等花中流出的汁液酿成的酒。果酿,是指从葡萄等果实中流出的汁液酿成的酒。等字,表示诸如此类的意思。因此,这句话也包括了蜜酿、糖酿以及各种混合配料所酿的酒。离酒与酒酿,是指远离上面所说的一切酒与酒酿。

10. 《帕查伊卡经》的注释

1140所谓“行为谦下”,是指在家族中,对祖父、曾祖父、兄长等年长者,以问讯、起身迎接、合掌行礼、恭敬侍奉等方式,表现出谦下的行为。

第八 第二生谷重颂品

《种子村经》注释

1148在“根种子”等说法中,根本身就是种子,所以叫“根种子”;也可以理解为“以根为种子”,同样叫“根种子”。这里,前一种说法是从“种子类”来说的,也就是“种子的集合”;后一种说法指的是“生起类”。这两种都用通名来说明。或者,按照“根种子、根种子、根种子”这种省略的说法,也可以理解成种子的意思。其余的类别也同样是这个道理。“茎种子”就是茎种子。在外缘及其他条件聚合时,由于能产生相似的果实,所以从作为特殊原因的层面来说,“种子”一词固定用于有发芽能力的、作为核心的果实。为了成立那个意义,它也适用于根等某些事物,因此为了排除那种情况,就用一个“种子”词加以限定,说成“种子种子”,正如“色色、苦苦”那样。所谓“青绿的草、青绿的树等”,就是指青绿的草以及青绿的树等。“等”这个词包括了药草、藤蔓、爬藤等。

第9篇 非时食经的注释

1149从太阳升起一直到正午,这段时间是佛陀等圣者们一向所行的进食时间;在这之外就是非时。所以他说:“非时食”就是指过了这段时间才吃的东西。

10. 《香与涂香经》的注释

1150无论是哪一种花,不管是编成花环的还是没有编成花环的,都属于花这一类;同样,不管是哪一种香,也包括肉香等不同种类。

第三 生谷重复品

《跳舞与唱歌经》的注释

1151简略来说,世尊的教法是以“诸恶莫作”等方式而转起的,因为观看舞蹈等表演会引发极度的欲贪,所以与教法不相符,因此说“与教法不相符”。这里所说的“舞蹈”,既包括自己及他人所表演的,也包括被促使表演的;同样,“歌”和“演奏”等词也应这样理解,所以说“以跳舞、使人跳舞等方式”。“等”字则涵盖了唱歌、使人唱歌、演奏、使人演奏等。在这里,“看”也包含了“听”,这是用异类一余法来概括;或者因为五种识各自以相应的境为观照自性,而在听的作用中也有“看”这一省略说法的存在,所以只说“看”。对于不构成障碍的歌曲,有时听是允许的,因此说“构成障碍的看”。正如《胜义光明》的《小诵注疏·后五学处注释》中所说:“与法相应的歌是容许的,与歌相应的法则不容许。”

《高床座经》的注释

1152“高”这个说法,是和“高”字同义的另一个词。“床座”就是躺卧的地方;高床座和大床座不合沙门身份,所以被禁止,因此说“超出规定尺寸的不如法坐卧具”。这里,倚座等座位也被“床座”一词涵盖。不过,因为所依之处被禁止,使用该处的行为自然也就被禁止,所以只说“高床座、大床座”。从意义上应当理解:这里显示的是远离以享受为目的的坐和卧。或者,“高床座和大床座”是以省略重复的方式来表达“高床座和大床座”这个意思,就像“缘名色而有六处”那样。又或者,因为坐的行为先于卧的行为,所以“床座”一词也包含了座位,应当这样理解。

《黄金经》的注释

1153另外,在“令取”和“对放置之物欣然接受”这两种情况里,也能看出“接受”的含义,所以经文说“不令取,不欣然接受所放置之物”。或者也可以说,接受有三种:通过身体、通过语言、通过心意。其中,通过身体的接受是拿取,通过语言的接受是令他人拿取,通过心意的接受是欣然接受。把这三种接受用通称或者省略的说法统摄起来,就称为“接受”等等,因此经文说“他们既不拿取它”等等。这个道理也适用于“接受生谷物”等说法。

4. 生谷经注释

1154因为尼瓦拉等副谷物包含在稻米等主谷物之内,所以说是“七种”。

《生肉经》的注释

1155佛陀曾允许五种脂肪可以作药,也就是熊脂、鱼脂、鳄鱼脂、猪脂和驴脂,所以这叫作“为特定的人开许”。不过,因为佛陀也说过“要在适当的时候接受”,所以接受是允许的,因此注释里说:“除非是特别为某人开许的。”这件事应当根据律来审查,因此这里应该按照《一切善见》律注里所说的方法来理解判断。

第四生谷省略品

2-3. 买卖经等的注释

1162-631162-63. 拿取任何物品就是买,给予就是卖。所谓“此处彼处”,是指前往村落之间和附近地方,这叫做使者的事务——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被派去的行为就是小出行。

《秤杆欺诈经》的注释

1164以相似形色来行骗,叫色骗。用自己的手等肢体来行骗,叫肢体骗。在称量时通过拿取的方式行骗,叫拿取骗。用铁粉等物遮盖起来行骗,叫遮盖骗。用大秤。在后段,指秤的后段。用手,指用手掌的部位。压住,指不让它升起而拿取。给予时在前段,指在给别人称物时,于秤的前段用手压秤。铁粉,指铁屑。

铁钵是指铜铁做的钵。作成金色:涂上非咀嚼用的黄金或金箔,使它变成金色。量器核心指的是量器内部最关键的部分,它破裂了就叫核心破。正在称量的芝麻、米粒等,尖头最顶端破损了,就叫顶端破。对丈量田地等用的绳子做手脚,就叫绳索破。这里应当知道,抓住了绳子,就等于抓住了量杖。

《切断经》等经的注释

1166-71“杀害”是指用拳头打、用巴掌扇、用棍棒敲等种种方式加以伤害,也就是恼害的意思。因为“vadha”这个词,在“伤害了又伤害,然后哭泣”这类说法里,也能看到它表示恼害的用法。不过,义注里说的是“杀”,这应该是就殴打而言来理解的,可以这样认定,因为“māraṇa”这个词同样也能见到用来表示伤害的例子。剩下的部分很容易理解。

《生谷略品》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显扬真义》——《相应部》注疏

《大品》注释中隐义的阐明已经完成。

结语的注释

这部《相应部》圣典,对于在全面审察色法与无色法时、以能缘取微细所缘的智慧而善巧于观行的智者,以及对于以身行语行善加调御、因而能正确致力于止与观的比丘们,为了解说蕴、处、界、谛、根、缘起等种种分别上的胜义法,并以种种理趣分析智慧,有着极大的帮助;我正是依这部大有益处的《相应部》圣典,为作其义疏,由显扬真义故,这部精确的义注已开始撰作。由于此著作具有能带来殊胜智慧的特殊功德,所以在开头也说“能产生种种慧的差别”。所谓“大注之精要”,是指《相应部大注》的精粹。而“五十九许”:因其仅有微少的不足,故用“许”字。

“根本注的精要”,指的是前面所说的《相应部大注》的精要,这里又以结语的方式再说一次。或者,“根本注的精要”是指古注中的义理精要。这句话要表达的是:撰写这部《显扬真义》时,作者取来《相应部大注》的义理精要,同时也从其他大部派根本注中,取来在这里不可或缺的义理精要,然后才写成。“大寺住众”这句,应当和前后文连起来理解,也就是“开显大寺住众之传统的”“取来大寺住众根本注之精要的”。以这份功德,愿一切世间都安乐:愿欲界等范围内的所有有情世间,各随其根机,通过证得三种觉悟所带来的、与涅槃相应的安乐,真正得到幸福。作者就这样把自己的功德回向出去,为了让包括天神在内的世间获得究竟的安乐。

至此,《显扬真义》

《相应部注》中隐晦含义的阐明,到此结束。

《相应部复注》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