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第三章解释(新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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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心所分别的解释

89按名称的共通性来说,就是“五十二”:以触等名称的共通性来算,比五十多出两个,也就是五十二种;但如果按相应法的差别来分,与八十九心相应的触就有八十九种等等,这样一来也可以有很多种。

触等法不是已经在前面按照巴利经典的顺序讲过了吗?那为什么这里不那样说呢?因为想把各自具有自性的法,按照它们各自的共性放在一处来说明。触等一直到作意这十三种,是依据善、不善、无记的共性合在一起说的;中舍性等一直到喜这二十五种,是依据善和无记的共性合在一起说的;贪等一直到无惭无愧,则是依据不善性的共性合在一起说的。像这样,就是按照各自的共性,把性质相同的法合在一处来说明。

90像这样列举了触等诸法之后,现在为了说明“此法于如是多中可得”,先展示心的数量以说明它们在心生起中的运用,所以说“五十四种”等等。“欲”指的是欲界。同样,“色”“无色”也是这个意思。由于无漏所缘性故,这些心中不存在漏,因此称为无漏。

91-2“略说”是就广说而言才这么说的,并不是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略说。不过,从最简略的角度来算,有八十九种心生起。“这些”就是指这些心生起。我要把那些触等法的生起一一举出来,为比丘们在心与心所方面能够善巧而宣说——这就是文句之间的连接。“一一”就是逐个,因为偈颂格律的关系,省略了e这个音。

9393. 想要说明心所的分类,为了显示与心不可分离的法,就把它们和心放在一起,说“触等五法”。它们一同生起,所以叫“同生”;一同灭尽,所以叫“同灭”;意思就是一起生起之后,又一起灭去。

94这些法之所以称为“遍一切心所”,是因为在全部一百二十一种心里都能找到它们。虽然在前面的偈颂里,已经通过“与心同生”等说法提到了这些法与一切心共通的性質,但那里想说明的只是“同生”等本身,并不是要说明它们遍于一切心。也可以说,那个意思在那里还不明显,所以这里再把它明确地说出来。

95-100寻在五十五种心中被宣说:除去两种五识的四十四种欲界心,以及世间与出世间的十一种初禅心,一共五十五种心,所以说“寻……被宣说”。伺在六十六种心中生起:就是五十五种有寻的心,加上十一种第二禅心,一共六十六种心,所以说“伺……生起”。

喜在五十一种心中生起:在除去身识的十八种悦俱欲界心中,以及在除去第四禅和第五禅的三十三种色界禅心中,也就是在这五十一种心中,喜生起。乐在六十三种心中生起:在五十一种有喜的心中,加上十一种第四禅心,再加上善异熟身识,也就是在这六十三种心中,乐生起。除去六十三种与乐俱行的心和三种与苦俱行的心,在其余的五十五种心中,舍生起,所以说“舍在五十五种心中”。苦在三种心中生起:在两种嗔恚心和一种不善异熟身识中,也就是在这三种心中,苦生起。喜根……在六十三种与乐俱行的心中,除去那一个善异熟身识,在其余的心中就是喜根。依不善异熟身识来说,只有一种与苦根俱行的心;同样,只有善异熟身识与乐根相应,所以说“苦根……乐根”。

精进是在排除无因、异熟、唯作、意界的那些心之后,按中等计算方式,在一百零五种善、不善、异熟、唯作心中宣说的,所以说“一百零五……说”。他能引导众生获得现世与来世的利益,或者说这位导师已远离此世,或者说他是一切世间最殊胜的导师、主人,或者说他特别能把应受教化的众生引导到涅槃城,所以叫“导师”。定根是在排除疑的、与精进相应的心中宣说的,所以说“一百零四”等。

为了说明:除了十八种无因心和两种一因心之外,欲在其余一百零一种心中生起,所以说了“一切无因心”等话。“十种识”,是指按善异熟和不善异熟各翻一倍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种识。

102-6“决定”的意思是说,不像“或然而”那样只是有时候才生起。那么,这些法为什么只在九十一种心里生起呢?所以接着就说“在无因的……”等等。“在七十九种中”,指的是十二种与智相应的欲界心、十五种色界心、十二种无色界心、四十种出世间心,这样一共七十九种三因心。“在二十八种心中”,指的是十六种欲界善心和唯作大心,以及十二种世间第四禅心,一共二十八种心。“在四十八种中”,就是加上八种之后的四十八种,也就是说四十八种。“六对”,指的是身轻安、心轻安等六对。“善与无记”,是指与善心相应所以是善,与无记心相应所以是无记,这是由善于开示教法的导师——佛陀所宣说的。

108-111疑就是疑惑。它到处散布、到处停留,以“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的方式游移不定,所以叫疑。在大戒蕴等当中寻求、探求,所以叫大仙。也就是那位大仙、正自觉者所说的。在八种当中,指的是八种与贪俱行的心。在四种当中,指的是同样这些与见俱行的心。与见不相应的四种,这是连接关系。只在两种当中,指的是两种嗔根心。在两种当中生起,但不俱行,意思是只在两种嗔根心当中生起,但不同时生起,就像嫉妒发生时是嫉妒,悭吝发生时是悭吝等等,是以各别不同的方式生起的。在五种当中,指的是五种有行心。

112即使心不是心所,但由于善、不善、无记法是在它那里被计数的,所以心也被称为“意”。

114-5到这里已经说明了心所的分别。现在,为了显示每一个心生起时所得诸聚中的支分差别,所以说了“在二十九心中”等话。触等五法聚不是最先出现的吗?这里为什么没有说它呢?因为它遍于一切心。确实不存在脱离触等五法聚的心生。十一种初禅心是喜俱行的,十二种有因的欲界心,同样四种不善心,以及乐推度心和生笑心两种——这样在二十九心中,五支禅那被认为是由五聚构成的。接着在四……等中说明:十一种第二禅心,依善、异熟、唯作而有十二种舍俱有因欲界心,八种舍俱和忧俱的不善心,以及除去两种五识以外的六种舍俱无因心——这三十七心,按各自相应的情况,与四禅支相应。其中,十一种第二禅心与伺、喜、乐、定俱行,其余的心则按各自相应的情况,在舍或忧中与其中之一,再加上寻、伺、定相应,这样与四支相应。

十一种:十一种第三禅心,因为与喜、乐、心一境性相应,所以说是三支。三十四……说是:十二种无色界心,以及二十二种有漏和无漏的第四、第五禅心,一共三十四种心,按各自相应的情况,或者因为与舍、心一境性相应,或者因为与乐、心一境性相应,所以说是二支。其中,十一种第四禅心与乐、心一境性相应,其余二十三种与舍、心一境性相应。

116“本性无寻”是指不同于第二禅等依靠修习之力,而是单凭本性就无寻的两种五识。因为在它们那里,虽然其余禅支也存在,但由于缺少寻,所以无法胜任安止的作用。正因如此,注释书里也说:“寻是最后的禅支。”然而,通过修习而达到无寻状态的心,凭借修习的力量,在安止的作用上更为强盛,因此不应在本性无寻的心中指出禅支。或者读作“未被指出”,意思是没有被指出。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在两种五识里,明明是以它们自身的样态而说心一境性呢?难道不是因为它们缺少寻,所以不能执行禅支的作用,没有聚的分类,才只以“或然而法”的方式来说吗?回答是:善心和不善心里不存在的法,在异熟心里也找不到,所以即使不执行禅支的作用,在这里也是依照善心和不善心里所教导的法则,以它们自身的样态来说的。暂且放下这一点,为什么在禅聚里要说受呢?受是遍一切心的,所以应该在触五支聚里说;又因为它是舍等根,所以应该只在根聚里说,不应该在其他地方说,因为其他地方没有受,不是吗?确实如此。不过,受是以一切受的共同性质出现在触五支聚里的,后来又以特别的说明在那里被指出,并不是为了把它纳入其中。正因为这样,在《法集论》里,两种五识的摄聚部分就没有取出禅支聚。就像色界里三种大种虽然没有对碍,但因为和欲界有对碍的大种相同,所以那里也有对碍一样;同样,在两种五识里,受和心一境性虽然因为离开寻而不执行禅的作用,但因为和有寻心里的禅心受等相同,所以以禅支来说,是合理的。也正因为这样,在名色摄要里说:“触五支聚、禅二支聚、根三支聚。”或者,何必做这种推理思辨呢?了知法性的如来,是不偏离法性而宣说的,所以在这里不应该再追问。无因心因为对所缘不能好好安住,没有出离性,所以说“一切……不取出”。注释书里也这样说:“以因为最后的正道。”

117在十六种心里有三种:也就是在十五种无因异熟心和唯作意界这十六种心里。意根、命根,以及受根当中可得的那一种,合起来就是三种根。在这些当中,善异熟身识界里,按意根、乐根、命根算,有三种根;不善异熟身识界里,按意根、苦根、命根算,有三种;悦俱推度心里,按意根、喜根、命根算,有三种;其余十三种心里,按意根、舍根、命根算,有三种。这里说“心”,是指与相应法俱起的心生起,所以意根也可以作为它的依处,这样说是合理的。否则,如果“意根”只是指心本身,那么它作为自身的依处并不合理。但在一种心里有四种:也就是在一种疑俱心里,按精进根、意根、命根、舍根算为四种。在十三种心里有五种:也就是除去疑俱心的其余十一种不善心,以及两种无因意识界,在这十三种心里,精进根等三根、定根,以及受根当中可得的那一种,合起来就是五种根。

118在十二种心中,有七种根:也就是在十二种与智不相应的心里,信根、念根、定根、精进根、命根、意根,再加上在受根当中可得的那一种,一共是七种根。其中,在六种与喜俱起的心里,信根等六根加上喜根,成为七种;在其余六种与舍俱起的心里,则加上舍根,成为七种。在“缺一……心中”等等,以及在“意中”这一段里,说的是十二种与智相应的欲界心,再加上二十七种世间禅那心,总共三十九种世间心当中,前面七种根再加上慧根,一共就是八种根。在这里应当知道:在六种欲界喜俱心,以及十二种色界四禅心里,这十八种心是与喜根相应;其余的则与舍根相应,这样合起来就是八种根。

119在四十种出世间心里,有九根。也就是在四十种出世间心中,前八根,加上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这三根当中当时能获得的那一根,一共成为九根。因为在入流道中,能获得未知当知根;从入流果开始,一直到阿罗汉道,都不再获得它,那个位置由已知根取代;在阿罗汉果中,已知根也不再获得,那个位置由具知根安立。这样一来,由于并不存在与六根相应的情况,所以有些地方是三根,有些地方是四根,有些地方是五根,有些地方是七根,有些地方是八根,有些地方是九根。应当知道,诸根的相应也以这六种方式存在,不仅禅支的相应,而且诸根与心生起的相应也应了知。

120-3现在要说明道支与心的相应关系,先指出哪些心里没有道支,然后再说明与道支相应的心如何生起,所以说“非道支”等语。这里说的“此中”,是指这一百二十一种分类的心,或者是指这个讨论道支的章节。“于五双识中”,是指在有自性无寻的眼识等五双识中。虽然前面已经说过五双识中没有禅支、无因心中没有道支,但前面是随章节主题说“非禅支”,这里是随关联说;而“非道支”在前面是随关联说,在这里是随章节主题说,所以没有重复的过失。

“一”是指与疑相应的心。因为这种心与邪思惟、邪精进相应,所以在这里有两种道支,叫二支道心。在七种心里有三种道支:就是四种与邪见不相应的心、两种嗔根心,以及掉举俱心。这七种心因为与邪思惟、邪精进、邪定相应,所以有三种道支。在四十种心里……为四支:就是十二种与智不相应的心、四种与邪见相应的心,以及除去初禅的二十四种广大心。在这四十种心里,凡是能得到的道,按各自相应的情况来说:因为与正思惟、正精进、正念、正定相应,或与邪见、邪思惟、邪精进、邪定相应,或与正见、正精进、正念、正定相应,所以被认为是四支道。其中,十二种与智不相应的心得到前四支,与邪见相应的心得到中间四支,其余诸心得到后四支。

在十五种心中……也就是十二种欲界智相应心,加上三种世间初禅心,共十五种心,依正见、正思惟、正精进、正念、正定这五支,构成五支道。有人问:正语等支在欲界心里不是也有吗?确实有,但因为这段经文里没有提到它们,所以这里就不列入。在三十二种心里,指的是除去初禅心之外的三十二种出世间心。说七支道,是因为没有寻,正思惟就不可得,所以把它排除掉,以其余七种道支来说七支道。

不过,在正思惟存在的地方,就说它和正思惟一起构成八支,所以说“道于八”等等。其中,“在八种心中”是指初禅的八种出世间心。如此,因为不存在与六种道支相应的情况,所以有时是两支,有时是三支,有时是四支,有时是五支,有时是七支,有时是八支,就这样以六种方式成立。

124-6现在为了说明力的相应,说“二力”等等。其中,按精进力和定力来说,在唯作无因的两种意识界中,各自都有《分别论》的分别章节里所说的精进力和定力,所以说“在两种心中有二力”。在一种心中有三种力:就是在与疑相应的心中,有精进力、无惭力、无愧力这三种力。在十一种心中有四种力:就是在除与疑相应的心之外的十一种不善心中,有定力以及前面所说的三种力,一共四种力。在十二种心中有六种力:就是在十二种与智不相应的心中,有信、精进、念、定、惭、愧六种力。

在七十九种心里有七种力:也就是在十二种与智相应的欲界心、二十七种广大心,以及四十种出世间心里——这七十九种心中,有信、精进、念、定、慧、惭、愧这七种力。有十六种心没有力:就是十五种无因异熟心,加上意界转向心,这十六种心因为不与力相应,所以没有力。这样,由于不存在与五种力相应的情况,所以有的地方有两种力,有的地方有三种,有的地方有四种,有的地方有六种,有的地方有七种;这五种情况是有力的。如果连一种力都没有,那就是无力。应当这样理解,这就是应当知道的含义。因聚等项因为属于抉择性的内容,所以这里没有说,应当知道。在哪些心里,哪些禅支、道支、力、根生起,这就是它们的关联。为了偈颂读起来顺口,把根放在最后。

这是名为《阿毗达摩义广释》的

《入阿毗达摩论》的注释

《心所分别解说》的注释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