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义抉择·第十四章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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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众聚生起论

490第490颂

只有九种随附法,以及十八种聚集。

由二十九种合成,十种和两种是有分别的。

491491.

一、二、三、四、六、七处这些情况都没有过失;

二十七、七、一,两种和一,又一种。

492492.

只有十种所余法,以及十一种聚。

二十八种混合而成,只有十种是有分别的。

493493.

而它们则固定于一、二、三、四、六处。

十八种、七种和一种,一与一就是恶。

第494偈颂

有两种是随附法,而聚则有四种。

其中十三种是不混杂的,只有三种是有分别的。

495495.

十种、二种和一种属于无因的,依一、二、三处而成立;

这样,无过失、有过失以及无因的,是结合之意愿。

496第496条

即使七种有罪也不存在,无罪的阐明者存在。

在无因的事物里,也没有道等这一类,一共十四种。

497497.

无过失法不存在于有过失心中,有过失法亦不存在于无过失心中;

在心生起中确实不存在;在无因(的心生起)中,两者也不存在。

498第498颂

有过失的(法)就归到有过失的一类,没有过失的(法)就归到没有过失的一类;

不过,共通的杂集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被采用。

499499.

在五禅心的六十七种心里,应当说明;

按禅支组合的不同,在各处有类别上的区分。

第500偈颂

在四种和六种无过失的(法)当中,智与喜所成的(定)也是如此。

在二十四种护经中,应当指出有四种分别。

第501偈颂

有贪者和离贪者,在无量(心)的生起中;

悲与喜存在于欲界善的大唯作中。

502502.

已经达到近行定和安止定、自身安乐、以众生为行境的人。

因此,不在第五无色界,也不在广大果报与无上境界中。

503503.

在入流之舍中,以及遍作等生起时;

诸禅那因为成熟结果相同,所以在那些成熟结果中也能获得。

第504偈颂

远离、有贪者、违犯不生起。

当已经获得并持守时,在欲界的福业中是可以得到的。

505505.

由每一种感官门的破戒与思的断除功用

在道中因为成熟相同,在果中则成为决定。

第506偈颂

五种转起的行相和所缘各不相同,也都可能生起。

即使存在于世间,也可能各别存在,或者不各别存在。

507507.

诸恶于诸恶中可得,七、六、一欲。

具色者仅两者,决定者八,其余者六。

508第508颂

这些如前面所说的杂集法共通于一切处。

在那里,如果对根等还有疑惑,就不会有一境性。

509第509颂

欲与胜解,也属于除开二十与十一(心)的范畴。

掉举在十一种里,中舍在无过失的诸法里。

510第510颂

在一切处,作意有三、二、一、二、三及其余。

在八、八、二十、四,以及五、二之中,依次对应。

第511偈颂

在这里,从总体的角度来说,是指掉举和三种远离。

在其他地方是有分别的,在这里则是无分别的。

512第512颂

在诸心生起中,因此这一项分为有分别和无分别。

所以,智者应当好好观察:什么是会生起的,什么是不会生起的。

以上是关于心所分类中“聚生起”的讨论,到此结束。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