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抉择复注·别住篇集论解释

54 段

别住犍度论述的注释

2748像这样用简要的方式说明了大品里的裁定之后,为了说明小品里提到的裁定,所以说“呵责”等。“呵责”是指:为了让那些制造争吵的比丘们停止争吵,以压制的方式所允许的白四呵责羯磨。“依止”是指:对于愚笨、无能、犯戒众多、没有善行、与在家人不如法地交往混住的比丘,以压制的方式,为了让他依止而住,所允许作的白四依止羯磨。

驱摈:对污损在家信众的比丘,在他污损在家信众的地方,为了让他不能在那里居住,作为一种惩戒而准许的白四驱出羯磨。下意:对有信仰的在家男信徒、布施者、供养者、僧团侍奉者,被比丘以种姓等辱骂事由辱骂的比丘,为了让他向对方求原谅,作为一种惩戒而准许的白四下意羯磨。

“三种举罪”是指:对不见罪、不忏悔罪、不舍恶见这三种情况,为了让他们从这些过失中退回来,以压制惩罚为目的而允许的、白四羯磨的三种举罪羯磨。“显示”的意思是:应当依照经和注疏所说的方式来说明。

呵责羯磨等这些羯磨,虽然按接纳和驱出而各有两种,但这里不涉及那种区分,只是按种类笼统地说为“七种羯磨”,应当这样理解。不过,像上面所说的它们之间的差别,应当看作是根据事由而产生的。至于这些羯磨的详细说明,则应当从《羯磨犍度》中了解。

2749在名为羯磨的犍度中,记载了四十三事。“其后”是指那个羯磨犍度之后。“犍度”是指别住犍度。在三十事之上又多出九事,所以称为“多九”,也就是说为三十九事。

先说说羯磨犍度这部分——

比丘们,对于因不见罪而被作举罪羯磨的比丘,应当正确地行持。这里的正确行持是:不得给人授具足戒,不得给人依止,不得使沙弥侍奉自己,不得接受教诫比丘尼的任命;即使已被任命,也不得教诫比丘尼;僧团因他不见罪而对他作举罪羯磨的那条罪,他不得再犯,也不得犯同类的罪或更重的罪;不得批评羯磨,不得批评作羯磨的人;不得接受未受此羯磨的比丘的礼拜、起立、合掌、恭敬行礼,不得接受他献座位、献卧具、洗脚水、脚凳、擦脚布,不得接受他接钵和衣,不得接受他洗澡时擦背等服务;不得以戒坏失、行为坏失、见解坏失、谋生方式坏失来指责未受此羯磨的比丘;不得在比丘之间制造分裂;不得穿戴在家人的标志,不得穿戴外道的标志,不得亲近外道,应当亲近比丘,应当学习比丘的学处;不得与未受此羯磨的比丘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住处,不得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非住处,不得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住处或非住处;看见未受此羯磨的比丘时,应当从座位上起身;不得在内或外冒犯未受此羯磨的比丘;不得为未受此羯磨的比丘取消布萨,不得取消自恣,不得做当面申斥之事,不得提出指控,不得制造机会,不得呵责,不得提醒,不得与比丘们交往。

正是针对这四十三种行为,才说“四十三种行为,在称为羯磨的犍度中”。

在别住犍度中(小品 76-82)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正确地行事。这里的正确行事就是:不可以给人授具足戒,不可以给人依止,不可以收沙弥,不可以接受教诫比丘尼的任命,即使已经被任命了也不可以去教诫比丘尼;僧团因为他犯的那条罪而给了他别住,那条罪不可以再犯,也不可以犯其他类似的或更严重的罪;不可以批评羯磨,不可以批评做羯磨的人;不可以中止清净比丘的布萨,不可以中止自恣,不可以做需要发言的事,不可以提出指控,不可以找机会,不可以呵责,不可以提醒,不可以和比丘们交往。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可以在清净比丘面前行走,也不可以在他面前坐下。僧团中最低等的座位、卧处和住处,应当分配给他,他也应当接受。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应在正常比丘之前或之后去俗家拜访,不应受持阿兰若住支,不应受持常乞食支,也不应因为这个原因让人把钵食送出来,说“别让他们认出我”。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作为客比丘时应当告知,也应当告知来访的客比丘;在布萨日应当告知;在自恣日应当告知;如果他生病了,也应当派使者去告知。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陪同,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除非有比丘同行,除非有障碍。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除非有比丘同行,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非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没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同行),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有比丘的非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同行),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可以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同行),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居住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居住的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居住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居住的非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居住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居住的住处或非住处——如果那里的比丘是不同住者的话;除非有正常比丘,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那里若有比丘是不同住者,除非有正常原因,除非有障碍。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非住处——那里若有比丘是不同住者,除非有正常原因,除非有障碍。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得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那里若有比丘是不同住者,除非有正常原因,除非有障碍。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只要那里的比丘是同一共住者,而且他确认“我今天能前往”。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前往有比丘的住处和有比丘的非住处——在那里,比丘们应是共住者,而且他要知道“我今天能到得了”。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只要那里的比丘是同一共住范围内的,并且他确认“我今天能赶到”。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前往有比丘的非住处,或有比丘的住处——那里有比丘们是共同生活的,而且他知道“我今天能够到达”。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非住处——那里有比丘是共住者,而且他知道:“我今天能够到达。”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只要那里的比丘是同一共住范围内的,而且他自知“我今天能到那里”。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住处——只要那里的比丘们是同一共住范围内的,并且他自知“我今天能去”。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从有比丘的住处或有比丘的非住处,前往有比丘的非住处——只要那里的比丘们是同一共住者,而且他自知“我今天能去”。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应当前往有比丘的住处或非住处,或有比丘共住或无共住之处,只要那里的比丘们是同一共住者,而且他自己知道“我今天能到得了”。

比丘们,处于别住期的比丘不应与已恢复清净的比丘住在同一个有覆盖的住处,不应住在同一个有覆盖的非住处,也不应住在同一个有覆盖的住处或非住处。看到已恢复清净的比丘时,应当从座位上起身;应当以座位邀请已恢复清净的比丘;不应与已恢复清净的比丘同坐一个座位;对方坐在低座时,不应坐在高座;对方坐在地上时,不应坐在座位上;不应在同一经行处经行;对方在低经行处经行时,不应在高经行处经行;对方在地上经行时,不应在经行处经行。

比丘们,别住比丘不应与年长的别住比丘……(中略)……与需要退回原本的比丘……(中略)……与需要受敬悦的比丘……(中略)……与正在行敬悦的比丘……(中略)……与需要出罪的比丘,住在同一有覆盖的住处;不应住在同一有覆盖的非住处;也不应住在同一有覆盖的住处或非住处;不应坐在同一个座位上;对方坐在低座时,不应坐在高座;对方坐在地上时,不应坐在座位上;不应在同一经行处经行;对方在低经行处经行时,不应在高经行处经行;对方在地上经行时,不应在经行处经行。

比丘们,如果让一位别住比丘作为第四人,来给人授别住、令退回原本、授敬悦、出罪,那是不合法的做法,不应这样做。

这就是别住比丘的九十四条行法。

这九十四条行法应当这样理解:从不给人授具足戒等,到呵责非法羯磨之事为止,有九条行法;接着,从清净比丘的布萨制止等,到与比丘们共同行事为止,有八条;再接着,不往前去等五条、不先行等四条、由客比丘告知等四条,合起来是三十条;从有比丘住处等,到前往无比丘住处等相关的三组九条,合起来是五十七条;再接着,与清净比丘在同一覆盖处共住等相关的十一条;再接着,对年长的别住比丘、应退回原本者、应受敬悦者、正行敬悦者、应出罪者,各自在同一覆盖处共住等相关的行法各有十一条,这样就成了五十五条行法。其中,年长的别住比丘、应退回原本者、应受敬悦者这三者相同,所以在这些行法里取一组十一条;正行敬悦者和应出罪者这两者相同,所以在这些行法里也取一组十一条,这样就有两组十一条。最后,在以别住比丘为第四人的僧团授与别住等四事中,因为人数不足的过失而遮止,共有四个四事。总计九十四条行法。按已取和未取来说,就叫作三十九条行法。最初九条、布萨制止等八条、与清净者同一覆盖处共住等四条,这二十一条行法因为已经在羯磨犍度中取了,所以这里不再计入;在其余七十三条行法中,与年长的别住者同一覆盖处共住等相关的二十二条行法,和清净者相同;其中“诸比丘应当去”等九条,是为了显示这样去的人无罪,不是显示从住处去的人有罪;这九条也不取。在其余四十二条行法中,把“以别住者为第四人”等四种羯磨,为了重罪出离和满众的同一目的,合为一,再除去三条,所算的就是三十九条。所以说“三十九条,在其后的犍度中”。

2750这三十九条行法,加上前面那四十三条行法,一共就是八十二条,所以说“如此一切……中略……以已取和未取来算”。

在《羯磨犍度》和《别住犍度》中,大仙(佛陀)所宣说的犍度行法,按已取和未取来算,正好是八十二条,这就是它们的关联方式。以上在此处展示了八十二条犍度行法。

不过在《圣典义疏》的注释里——

从“我要为别住的比丘们制定行法”开始,一直到“不应授具足戒……中略……不应在别人在地上经行时,也在那经行处经行”这段文字结束,所说的共有六十六条。此后,从“诸比丘,别住的比丘不应与比自己年长的别住比丘、应受退回原本的比丘、应受敬悦的比丘、正在行敬悦的比丘、应受出罪的比丘同住在一个有覆盖的住处”等开始,因为这些和清净比丘应行的法没有差别,所以不另外计算;但因为要对年长的别住者等不同的人分别行持,所以按他们各类各算一条,共有七十一条行法。在举罪羯磨所制的行法中,按照制定行法的方式所说的“不应接受清净比丘的礼敬……中略……不应接受沐浴时擦背”,这不接受礼敬等算一条,“清净比丘不应因戒行过失而被轻蔑”等十条,这样一共就是八十二条。其中,有些是呵责羯磨等的行法,有些是别住者等的行法,以未取和已取合起来说就是八十二条。

以上是所说。不过,这些行法有时是在呵责羯磨等时候、以及别住等时候应当行持的,因此应当把它们理解为小行法,因为接下来要讲的是客比丘行法等十四种大行法。

2751现在为了说明别住比丘的夜断和行法违犯,所以说了“别住与行法”等话。“已受持别住与行法的人”,是指在清净比丘面前蹲踞而坐、合掌、开口表白“我受持别住”而受持别住,又表白“我受持行法”而受持行法的人。“比丘”,这里指别住比丘。

2752“同住”等说法,接下来会用“在同一屋檐下”等语句自然说明。应当这样理解:由于同住、离住、不告白这三件事,别住比丘就会犯夜断和恶作。

2753在水滴落下的地方,也就是周围没有遮蔽、雨水直接落下的处所。所谓“同一屋檐下”,是指同一个屋檐覆盖之下,或者有覆盖,或者没有覆盖的住处。应当这样连接理解:被举罪的比丘与清净比丘同住,其居住是被遮止的。用“被遮止”这句话,就是在说明这构成恶作。

2754“在内”就是指在同一覆盖的住处范围之内。用“不得”这句话,就表明有夜间断和恶作两者。

2755“大注疏等”里的“等”字,把库伦达注疏等也包括进来了。“二者”指的是被举罪者和别住者。这是不加区分地一并指出的连接方式。

2756用这种同住的情况说明了夜断和恶作,为了说明离住所而住的情况,就说“在没有比丘的住处”。住处,是指为了居住而造的坐卧处。非住处,是指不是为了居住而造的塔堂、菩提堂、扫帚堆、柴堆、饮水处、厕所、门楼,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地方。离住而住,是指离开清净者而住。夜断与恶作,就是夜断和违犯行法的恶作。

27572757. 这样通过离住说明了夜间断与恶作之后,为了说明不告知的情况,说道“对别住比丘”等。“见比丘”:即使是在空中行走,见到同一共住的客比丘,也算见到。“当时”:就在见到的那一刹那。“不告知者,此人便有”,这是句读。以“仅”一词指明此人兼具夜间断与恶作。由此显示:如果没见到,就只有夜间断。正如所说:“对他造成夜间断,但由于未被知晓,所以没有违犯行法的恶作。”与不同共住者一起举行律的羯磨是不合适的,对那人不告知也没有夜间断。

2758-9别住比丘站在僧团中按戒腊排位的新人位置上时,就应该站在那个位置上,按照戒腊顺序,和清净的比丘们一起做五种事务,这样才合适。这是文句的连接方式。

为了把这些按它们自身的样子展示出来,所以说“布萨与自恣”等。布萨和自恣可以按照戒腊次第来做,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在“给予”这里,省略了“敲钟之后”这部分。僧团施主是持业释复合词。僧团虽然是一体的,但在表示尊敬时用复数来说。“若僧团施主施予”也是一种读法。这里的意思是:敲钟之后分配而给予;如果僧团给予雨安居衣,那么别住比丘按照戒腊次第,在自己应得的位置上获得。以上就是句子的连接。

“卸除”就是发放。意思是说:从僧团那里接受属于自己的两份或三份指定食等之后,为了个人饮食的期待而说:“我今天已经有饮食的期待了,明天再拿。”这样就得到僧团的发放。“食”是指:在精舍里,僧团的四食堂中,应当由来来去去的人按戒腊顺序领取之后离开。同样,别住比丘也按戒腊顺序获得。以上是把前面所说的意思做个总结,即“这五种”。

关于这一点,判定如下:首先,在布萨和自恣时,诵巴帝摩卡的时候,坐在手能够到的范围内是可以的。不过《大帕查里注》中说:“不应坐在(诵戒的)行列中,要离开行列,但手不能离开能够到的范围而坐。”举行清净布萨时,坐在僧团中新学比丘的位置,就坐在那里,以自己的(戒腊)次序行清净布萨。自恣时也一样,坐在僧团中新学比丘的位置,就坐在那里,以自己的次序行自恣。僧团敲钟后分配的雨安居衣,也可以在自己的位置上领取。

如果别住者得到两份或三份指定食之类的食物,而他另外还有个人食物邀请,就应该按顺序把那些食物拿过来,说:“尊者,请从下面拿吧,今天我有食物邀请,明天我再来拿。”这样说了之后就把食物交出去,这样他以后几天就能再拿到那些食物。库伦达注中说:“第二天应该最先给他。”但如果他既不拿也不交出去,第二天就得不到了。这叫做“卸除”,是专门为别住者开许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坐在僧团新学比丘的位置上,在食堂里能不能得到粥、硬食等并不一定,所以为了让他不因乞食而劳累,为了摄受他,特意为他开许了这条规定。

在四堂食中,食物按长幼次第获得,但不允许沿着队列走过去或站在那里。因此,应当从队列中退出来,站在手臂够得到的地方,伸手去取,就像鹰俯冲下来抓取一样,应当这样取。不可以叫守园人或沙弥拿来。如果他们自己拿来,那是可以的。在国王的大筐食中也是同样的做法。不过在四堂食中,如果想作舍弃,就对自己那份被举起的食团说:“今天我已经有食物了,明天再取。”大帕查利注中说:“第二天可以得到两个食团。”指定食等也必须从队列中退出来再取。但在安排人坐下然后分食的地方,应当以沙弥中的年长者、比丘中的新学比丘的身份坐下。

《别住犍度》的论述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