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受相应复注

68 段

2. 受相应

有偈品

《定经》的注释

249“他了知受”:这是说,以证悟诸谛的方式了知所说的诸受,要以殊胜的定为前提,所以世尊说“入定者”,于是注释说“以近行定或安止定而入定”。“受”指三种受。“以苦谛的方式”:即以苦谛的体性,也就是以遍知的方式,这是意思。“生起”:指集,即渴爱、无明、业、触等种种生起之因。因此说“以集谛了知”。“于其处”:即某个相,依靠它,由于欲爱、无明等的灭尽而有受的灭尽,这就是它们的灭尽。因为圣道是相对于涅槃而生起的,所以说涅槃是受的灭尽。“导向灭尽”:导向灭尽之道,亦即那趣向灭尽的道路。“饥渴”称为渴爱,因为它以欲求诸欲的方式而运作,由于它已被彻底断除,在此人中不存在饥渴,所以是“无饥渴”。因此说“无渴爱”。“思择运作之受”:处于思择近行阶段的受。“以两句”:“入定”与“正知”这两句。然而“具念”这一句,只是对“正知”一句的辅助说明,这是意图。以其余四句说明了四谛,而以另外这两句则只是说明了证悟四谛。所谓“总摄”:即统摄一切自性之法。因此说“已说四地法之分别”。

《定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乐经》注释

250250. “不是苦”就是无苦,“不是乐”就是无乐,ma这个音只是词与词之间的连音。“不苦不乐”这个说法,是依据“受”这个词的性来用中性词表达的。这里是就自己和他人相续中的感受来说,所以用“内与外”来统摄,因此说“自己的和别人的”。由此应当知道,一切感受都被包含在内了。“灭坏的自性”:因为它是短暂刹那的,坏灭之后就不再能见到,所以是灭坏的自性。“有衰变和破裂的”:它有衰变和破裂,所以叫“衰变坏灭者”,也就是具有破裂的自性。因此说“有坏灭的自性”。“以智触证、一再触证”:在前期,以观智把诸受作为“无常、坏灭”的对象来触证;在后来的阶段,以不迷乱之心,顺着圣道的次第一再触证,观见它们的灭尽。“离贪”:通过圣道的离贪而远离贪染。这里所说的“思择运作之受”,是就已经开始修观的人所作的开示。他以世间和出世间的智慧,如实遍知、证悟、以智触证。

《乐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舍断经》的注释

251他以彻底断除的方式,断除了一切分为一百零八种的渴爱,并把它舍弃了。因此说“彻底断除”。从渴爱被完全断除的那一刻起,一切结缚也都断除了,所以说“十种”等。“正”就是善巧、正确地。“断”是指以方法、以正理来断,所以说“以因、以理由”。“见现观”就是不迷乱的通达。阿拉汉道生起时,正是在摧毁覆盖自性的愚痴而运作,因此慢被如实见到,这就是它的“见现观”。就像太阳升起时,黑暗被击破、消除一样,当阿拉汉道生起时,它就被彻底断除,不再存留于那个相续中,这就是它的“断现观”。因此说“阿拉汉道”等。“依作用”是就见的作用尚未完成而言,也就是所谓不迷乱的通达这一作用尚未完成。

这四种边是连接关系。所谓界限边,就是被称为界限的边。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其余三种。在它们当中,就是在四种边当中。那被称为第四种边的,是一切轮回之苦的终点、界限,以阿拉汉道,由于慢已被如实见到、已被断除,而成为——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积聚就是自身。

不舍弃,就是不分开、不放下。因此说“不舍弃正知”,意思是不放弃正知。对于“不进入施设”这句,按照“现法无漏”来解释时,说“染着的、嗔怒的”,这是就有余涅槃来说的。或者,“不进入施设”也可以这样理解:现法无漏、安住于法、通达明智的人,身体坏散之后,不再进入“人”或“天”这样的施设,这是就无余涅槃来说的。在这里,对于乐等感受,依次说了欲贪随眠等,所以说“这部经阐明了所缘随眠”。凡是贪等烦恼,在因缘和合时,对可爱等对象能够生起,而还没有被道断除的,就称为“欲贪随眠”等。它“未被断除”的意思,是说应当由道来断除,并不是指仅仅镇伏了现行烦恼。

《舍断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4. 《深渊经》的注释

252对于绝对的大深渊来说,那里没有任何可以站得住脚的地方,这就是这段话的意思,所以说“此处没有立足处”。“非实有义”就是并非真实存在之事,意思是虚假的。“他”指没有听闻正法的凡夫。“那些水落下来”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因为在大海表面,时不时会生起像劫末风一样的巨大暴风,把海水向上卷起,那水有时冲向铁围山方向,有时冲向须弥山脚方向,撞击过去,因此说“大海的强力之口”等等。“以速度冲入”是指被巨大的风力卷起后,又以那同样的速度冲入。犹如大阿鼻地狱的深渊,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即犹如一个长宽深各一由旬的坑渊深渊。“那样的”指能在其中居住的众生。“非存在”就是不实。因为就意义而言,言语确实被称为不实。

“没有立足处”是指得不到立足点。“无系着”是指没有任何系缚。“劣智”是指缺乏智慧力。因为先说了“无闻凡夫”,之后又说“多闻圣弟子”,所以说“以入流者为首”。至于其他圣弟子,根本不必再说,因为他们对受已经完全了知。强力观照者……乃至瑜伽行者也可以适用,因为他们对受至少有所了知。

《深渊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5. 《应观经》的注释

253“由于变坏的方式而应当看作苦”:乐受虽然是乐,但就变坏苦而言,变坏之苦是乐受决定具有的。“以穿透之义”,是指以逼迫的方式穿透自身。“生起之后”,是指依靠因缘聚合而生起。由此说明了以成熟状态为前提的自体获得。“以不存在的方式”,是指以趋向坏灭的方式。由此说明了坏灭的性质。通过这两方面,显示了被生灭所限定的、达到顶点的无常性。这个“生起之后以不存在的方式”,在其余诸受中也同样可以得到,而且前两种受更具有苦的性质。由于已经说明了前两种受应当从苦性方面来看,这里就说明了最后一种受也应当这样来看。“见”,是指以智慧的行境亲证而看见。这其实就是智慧的行境,也就是从苦的角度来看。“寂静的性质”:就苦与乐而言,其性质寂静,因为其行相是息灭的。

《应观经》的注释完毕。

第6章《箭经》的注释

254在两类人当中,也就是在有听闻的人和无听闻的人这两类人当中。随后的刺穿,是指先前生起的刺穿之后跟着来的刺穿,它变得像加倍一样强,以更坚固的方式生起。同样地,就像被箭射中的人,随后的刺穿更加强烈,这里也是如此。定、道、果是出离,这是从镇伏、断除、止息的角度来说的。这里以定为开头,也就把禅那包括进来了。他不知道,因为没有证得。他将非出离本身认知为出离。对于他所获得的那些苦受和乐受,他并未脱离,因为烦恼还没有断。已思择之法,是指以思择的智慧遍知了四蕴,所以说为已称量之法。在这部经里,也像前面那部经一样,只说了所缘随眠,但它应当按前面所说的方式来了知。由于说到断除随顺和违逆,所以以漏尽者为首要;不来者也可以适用,因为他能断除违逆。

《箭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一病经》的注释

255255. “相信之后,应当去照顾病人”——他们这样想,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在那里”就是指在那个地方。“业处适合的人”,是指那些适合修行业处的人,意思是乐于安住于念处。“随观无常”,是指随观依身体和受而生起的无常性。“随观坏灭”等也是同样的道理。而“坏灭”就是指由那(受)的灭尽。“离贪”就是离染。“弃舍”就是舍弃和遣除,或者也可以说是跃入和弃舍。

“趣向道”是指导向圣道的前分修行道。它只是前分,不是出世间。正知也只是属于前分的。三种随观也同样只是前分,因为它们都归在观禅的范围内。“混合的”是指世间与出世间相混合。通过“随观灭而住时、随观弃舍而住时,贪随眠即被断除”这一说法,显示了修习的时机。

《第一病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八至第九篇:第二病经等的注释

256-257“缘触”这里,是以触为首来涵盖触处。因为离开了触处,触就不可能生起。所以说“这里,身本身就被称为触”,意思是以触为首来说的。第九经的含义很清楚,因为前面已经解释过了。

《第二病经》等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10章《触为根本经》的注释。

258258. 对乐受有利益,就是“应感受为乐”。而它这种有利益的状态,是作为缘而存在的,所以说“是乐受的缘”。在这两部经里也是如此,也就是第九经和第十经里。“观照行境的受”,说的只是应当被观照的受,意思是不是出世间的受。

《触为根本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有偈品》的注释到此结束。

2. 独处品

《独处经》的注释

259“凡任何感受”这句话,指的是所说的乐、苦、不苦不乐这三种感受,都包含在苦里面,从某种角度来说都可以称为苦,这就是它的意思。因此说“这一切都是苦”。在“此”等语句中,“此”指的是诸行的无常性,也就是“先有而后消失”的那种状态;也指坏灭的本质、毁灭的本质,以及通过老和死两种方式而变异的本质。针对这一点,我说“一切感受都是苦”,这就是简要的含义。“此”就是诸行的无常性。感受也是无常的,因为感受本身就是行法。而感受的无常就是死亡、就是坏灭,所以没有比这更苦的了。因此一切感受都称为“苦”,正如经中所说“凡是无常的,就是苦”,以及“五取蕴是苦”。这是经文本身的内容。“四无色”指四种无色定。“在此”是指在止息这一部分中。

《独处经》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屋经》注释

262“东方”这个说法,是省略了格位变化来表述的,或者这里是把主格用于从格的意义。“以初禅等为依”,就是依初禅和第二禅。“以随念为依”,这只是举例说明,因为依靠有寻有伺的近行定所生的非物质的乐,也能得到。或者也可以说,“它的初禅等”这里的“等”字,应当理解为也包含了这种情况。那些因欲而受苦的人,他们的苦受就是与欲食相应的有食受。“无上解脱”指的是阿拉汉果。当有人生起这样的愿望:“我什么时候才能成就并安住于那个境界?”在还没有证得时,以这种渴望为缘,就会生起忧受。依靠出离的舍受,就是非物质的、不苦不乐受。为了显示其中的差别,才说“以第四禅为依而生起的不苦不乐受”。

《屋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五至第八经 第一阿难经等的注释

263-266263-266. 这里应当依据前面所说的方式来看待,不过要知道,那是对他们随应受教者意乐而作的开示。这里“此”指的是这四部经当中。前两部经,从“入初禅者,语行止息”这样的方式开始,一直讲到漏尽者的烦恼止息,因为开示是贯穿到那个程度的,所以说它们是“圆满止息”。后两部经,因为还没有把止息完整地开示出来,所以就说“后二经是半止息,就开示而言”等等。

《第一阿难经》等的注释到此结束。

第九至十、《五支经》等经的注释

267-268杖、锤、最上等的象鼻锤、黑线投掷器、黑线管,以及斧等五种工具属于他,所以叫“五支”。他按照建筑学所讲的方法,安置那些应当建造的住所,所以叫“木匠”。这里指的是贤者优陀夷长老,不是拉鲁优陀夷长老。关于“两种阿难”,是从注疏中提取出来的词句;而在经文里则是“阿难,我也有两种”。依靠净色身的受是身受,依靠心的受是心受。以增上的意义来说,乐本身就是根,所以叫乐根。“以伺的方式”,是指对色等对象加以伺察的方式。在过去的目标上。所谓“现在”,是指时间上的现在。这样合起来就是一百零八。

“单独的连结”是指:与提问的连结等各自分开、不与它们混杂的单一连结。虽然只说到一种受——引述“诸比丘,对此,多闻圣弟子”之后,说“触缘受”——但世尊在说了第四禅的舍受之后,又说“阿难,有比此乐更殊胜的其他乐”等话。他这样说,就是在支持木匠的主张。因此,舍受因为其寂静的本性,就被说为“乐”。“更可意”是极其可意、更加令人心悦。“更美好”就是由此而说。“更殊胜”是因为被带到最胜的状态,所以更加崇高。“更无热恼”就是由此而说。说它为“乐”,是因为它能好好吞噬敌对法,或者因为它容易提供机会。“灭是乐”,是因为完全没有生灭。因此说:“以无苦状态所称为乐的意义。”

所谓“只在乐中”,就是把它设定为“正是乐”。“以灭尽定为顶端”,就是把关于灭尽定的开示当作最上首。因为先以略说让听众生起信解,再详细展开,所以说“这是依应被引导的人而说”。第十经的意义,因为紧接着的经里已经说明了方式,所以内容浅显易懂。

《五支经》等经的注释已经完成。

《独处品》的注释讲解已结束。

一百零八种方式品

1. 《西瓦卡经》的注释

269269. 不过,他的顶髻又大又与众不同,所以被称为“摩利耶舍婆迦”。所谓“覆身游方者”,就是用毛毯等遮住私处的游方者。所谓“以胆为缘”,意思是以胆为原因。说完“三种受”之后,为了说明它们的生起,接着说了“如何……”等内容。善受以胆为缘而生起。当他想着“我要做胆药”时,为了收集药材,以及为此收集肉、芥子等,就杀生——这就是这段话的关联。至于做药这件事,中立者是不放在心上的。

所以,“因此”是说:因为那些沙门或婆罗门越过、无视了“胆等是缘、是因”这一自身与世人现量可知的事实,所以他们错了。胆等三者聚合在一起时生起的,就是“和合生”。与前一季节不相似的,就是季节的变化,所以说“从不相似的季节所生”。没有水、地面又硬又粗的,是“丛林地”;反过来则应知道是“非丛林地”。摩罗耶一带多雪、多寒冷,其他地方则多炎热。

由自己平常的行为方式、对身体维护不当而生的病,应当知道是由难以忍受的行为、地方不合时宜、时间不合时宜等造成的,所以说“担负重担”等。由他人的攻击所产生的,称为“加害所致的”,所以说“这是盗贼……”等。“唯”是指不考虑外在条件,纯粹只由它本身,因此说“唯从业的异熟而生”。这可以通过对治方法来防范。所谓世间通称,是以胆等为缘的名称来说的,因为这是世间约定俗成的。虽然依存于身体的受确实是业所生,但依据当下的缘而这样称说,这世间通称是为了驳斥外道的说法,应当这样理解。

《西瓦卡经》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

2-10. 《八十一经》等经的注释

270-278受有一百零八种,那一百零八种的存在状态的方式在这里就是因,所以称为“一百零八种方式”,这就是这部经。因此说“作为一百零八种的因”。“法因”是指作为教法的因。“身受”是指通过五种根门生起的受。因此说“只在欲界才能获得”,意思是欲界地的。无色界中没有,意思是遍三地的。因此说:“无色界能生起三法禅那和四法禅那,但那是出世间的,不是世间的。”其余的舍受。“近行”的意思是靠近而转起。与它相应的,就是与伺相应的那些。

从“获得”来说,是因为已经得到的状态。从“随观”来说,是指正在被审察、正在被观看。过去,是因为超过了三个刹那而成为过去;因为达到了灭尽而称为已灭;因为舍弃了本来的性质而成为变异。从“随念”来说,是指正在思惟。从“居家所系”来说,是指依着于五欲。因为在这里,五欲是依着居家所系之法,以“居家”作为代称来说的。

了知变异、离贪和灭尽,就是看清变坏、离染和息灭。过去,指已经过去的时段。现在,指当下正在发生的。以正慧观,就是用观慧和道慧如实观见。策励,就是先建立观,再令达到道的证悟。因为是朝向涅槃而生起的,所以叫做出离所依的喜。与世间染着相应的,就是依着于五欲的。其处,就是那个处、那个因,也就是阿罗汉果。在无上的解脱中,就是在圣果法中的解脱。期望,就是想要证得。

舍:就是没有喜乐感的智舍。因为和愚痴相应,所以是愚者的;正因为如此,是愚痴凡夫的。因为烦恼的界限没有被道的力量战胜,所以是“未胜界限者”。因为从第七有之后生起的果报没有被战胜,所以是“未胜果报者”。因为不认识充满种种过患的轮回的过患,所以是“不见过患的”。因为缺乏修行、证悟和多闻,所以是“无闻凡夫”。这种舍不能超越色、不能越过色,因为它不与智慧相应。“总摄一切者”:就是能统摄一切法的。第三项到第十项,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意思都很浅显易懂。

《一百零八经》等处的注释讲解完毕。

11. 无染着经的注释

279279. 从所缘和相应的角度来说,因为带着烦恼的杂染,所以是有杂染的。“无杂染”是离格的说法。“更加无杂染”是确定无疑的说法,因为应当从那种状态彻底脱离。那种喜由于在完全止息了烦恼杂染的心相续中生起,以究竟殊胜的自性法为所缘境,自身也以更加寂静的自性方式现起,所以即便相对于无杂染的喜来说,也被说为“更加无杂染”。因此有“难道不是……”等问难。现在为了用譬喻证明这个道理,说了“如同……”等话。“无阻碍”是指没有阻碍,意思是不会被任何事物遮蔽。其余部分,就是在乐品和舍品中。

不过,“解脱品”和其余那些不同,所以并不显眼。因此经文说“然而在解脱品中”等等。“与色相关”是指与修习所成的色相关。所谓“有染着”,是因为它既依有染着的色而运转,又和有染着的色相似,所以称为“色的染着”;由于这种色的染着,就叫做“有染着”。与无色相关者,因为不存在无色的染着,所以称为“无染着”。

《无食经》的注释到此结束。

《一百零八种方式品》的注释到此结束。

《受相应》的注释到此结束。